根據現時「強制驗樓計劃」規定,樓齡30年或以上的舊樓,在收到屋宇署法定通知後,需要委任註冊檢驗人員對樓宇公用部分、外牆、伸出物及招牌進行檢驗,並監督所需的修葺工程。
「30大限」成為很多舊屋苑住戶面對的苦惱,有屋苑今年剛踏入30年,雖然未收到屋宇署的強制驗樓令,但因屋苑已面對多處老舊問題,法團計劃主動透過「招標妥」聘請顧問公司勘察,尋求在大維修及小修小補之間最具性價比的維修方案。有法團認為,強制驗樓的年期應該更具彈性,30年是指標,但可按屋苑實際情況延長或縮減。
位於青衣的宏福花園於1995年入伙,共四座1024戶,今年樓齡剛好踏入30年,達到「強制驗樓計劃」的目標樓宇標準線,但過去四年間,屋苑滲水、喉管爆裂等問題頻生,居民投訴逐年增加,常規維修節奏與效率難以應對,屋苑法團開始透過不同方法為屋苑維修尋找出路。業主John接受《大公報》訪問時表示,打風落雨時家中也有滲水情況,靠近窗邊問題尤為嚴重,「就在幾個月前,太太在樓下目睹水管從大廈掉落到屋苑平台,至今仍然印象深刻!」
小修小補不斷 大維修更省錢
「過去四年,我們已經做了很多不同的維修工程,小修小補的工作幾乎每個月也在進行。」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黃國忠接受《大公報》訪問時表示,宏福花園過去一直由房協作為公契經理人負責管理,直至四年前,屋苑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法團接手後發現,屋苑維修問題多多,已經隨即更換電梯、車路閘機、門禁系統,參加水安全計劃、更換鹹水系統等,但不斷修補的效率太低,實在難以應對。」
有見及此,從2023年起,法團先向業戶發放問卷,徵求屋苑是否參與市區重建局「招標妥」,獲大比數贊成後,黃國忠便計劃透過「招標妥」聘請顧問公司勘察,「目標還是要看看,到底現時屋苑的這些問題,是繼續修補,還是直接做大維修更省錢。」
然而,經過大埔宏福苑大火事件後,屋苑住戶只要聽到維修、「招標妥」顯得非常緊張,不少住戶甚至誤以為市建局提供的初步目測估計報告,可以直接用於維修,並獲得10年強制驗樓豁免,有人更認為參與「招標妥」等於一定要為屋苑進行大維修。他強調,有關步驟只是初步工作,目的是讓屋苑業主有更多選擇,「最終工程怎麼做、做哪些地方,還是要透過業主大會(表決)通過決定。」
「『自願評審』程序太繁複」
現時30年以上的樓宇,便有機會需參與「強制驗樓計劃」,「30年是否只是一個參考呢?是否進行大維修,是不是可以按照樓宇的實際情況而定?」黃國忠認為,一些樓宇管理工作或環境的狀況未必非常理想,未到30年或許已經問題多多。相比之下,得到妥善管理及日常保養的屋苑,可能即使已經超過30年樓齡依然新淨,未必需要做維修。
他認為,政府在這方面應該更具彈性,要以屋苑的實際情況來制定大維修,有需要的屋苑可以提前進行。他又期望政府可以提供更多支援,例如資助業主聘請專業人士對屋苑進行勘察,讓屋苑業主更有意欲參與大廈的維修保養。
房協現時有「自願樓宇評審計劃」,參與計劃樓宇不限樓齡,房協可向管理良好的樓宇頒發證書,獲認證的樓宇,十年內可豁免屋宇署的強制驗樓(詳見配稿)。黃國忠表示,最初也有了解相關計劃,但認為誘因不足,程序又過於繁複,最終並未參與,「若樓宇符合所有標準,房協會發出認證,但屋宇署仍會對已通過評審的樓宇進行隨機實地抽樣審核,需要過那麼多部門,為什麼不直接由屋宇署做呢?最終誘因就只有在相關強制驗樓周期內,獲屋宇署豁免執行強制驗樓及驗窗計劃。」他認為,政府應加強宣傳,吸引屋苑法團自願參與計劃,如政府能提供一些資助,相信更能吸引屋苑或樓宇主動參與,加強樓宇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