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刑事警察組織(又稱國際刑警組織)創立於1923年,是具規模的國際警察組織,旨在促進執法機構之間的跨境合作。
國際刑警組織的目標是以民眾安全為先,主要調查恐怖活動、組織罪案、毒品、走私軍火、偷運人蛇、清洗黑錢、兒童色情、高科技罪案及貪污等罪案,「紅色通緝令」是其在打擊國際犯罪活動中使用的緊急快速通緝令。國際刑警組織總秘書處位於法國里昂,轄下七個地區聯絡辦事處分別設於阿根廷、喀麥隆、科特迪瓦、薩爾瓦多、肯尼亞、泰國及津巴布韋。
1984年國際刑警組織正式接納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代表,成為其成員國。同年,中國組成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開始與該組織成員國協查案件和交換犯罪情報,交流合作卓有成效。香港警隊1960年加入國際刑警組織,1997年「國際刑警中國香港」正式成為中國國家中心局的支局。多年來,香港警隊一直透過國際合作,應對網絡犯罪、金融詐騙和跨國有組織犯罪的新興威脅。協助國際刑警組織舉辦專業培訓,並調派人員到法國里昂總部及新加坡的國際刑警創新中心擔任領導職務,彰顯警隊致力於加強全球警務合作及促進國際安全的堅定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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