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月25日起,全港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及商用車輛,只要座位裝有安全帶,乘客均須全程佩戴,違例者最高可罰款5000元及監禁三個月;同時還規定,司機駕駛時不得使用多於兩部流動電訊裝置。新規是特區政府踐行以人為本管治理念,維護市民安全及保障民生的切實舉措,應得到市民的理解與支持。
強制佩戴安全帶,根本原因在於確保乘客安全。2018年大埔公路發生19死66傷巴士事故,社會開始關注巴士安裝及強制乘客佩戴安全帶問題。2021年大圍一輛巴士翻側,導致1死11傷,死者座位無安裝安全帶,被拋離座椅,頭部受創身亡。而研究顯示,佩戴安全帶能降低迎頭相撞事故中死亡風險約40%,重傷風險約70%,作用顯著。
慘痛教訓和確鑿數據,促使政府推動修例,實施史上最嚴的佩戴安全帶規定。不過在法例執行初期,有乘客稱可能感到「少少不便」,或者擔憂遇到安全帶損壞、車輛行駛期間需要起身等特殊情況,造成違例。其實,相比交通意外的沉重代價,這幾秒鐘的「麻煩」絕對值得。針對市民的其他擔憂,警方亦表示初期會加強宣傳與勸喻,執法也會審視每宗案件而定。教育與執法並重的做法,有利於新規平穩落實。
其實乘車繫安全帶更多是一種習慣。如果跟開車、坐飛機必須繫安全帶一樣成為常識和習慣,也就不會感到是負擔。而透過嚴格立法執法,正有助於市民習慣的養成。
除了乘客自覺,司機的責任更加關鍵。新規明確,確保安全帶正常運作是司機的責任。同時,對司機使用流動裝置的限制,也是在新技術條件下保證安全駕駛的需要。當然,還有其他舉措可堪考慮進一步加強,例如長者司機的健康狀況、工作壓力等,畢竟車一開動,安全帶一扣,一車人的生命安全,基本都掌握在司機手上了。
安全無小事,嚴一點沒有壞處。為己為人,都請扣好安全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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