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早前裁定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相關三家公司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串謀刊印、發布、出售、邀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全部成立。香港多個法律專業團體連日發表聲明,支持法院依法懲治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確保香港長治久安。他們指出,黎智英作供時「先否認、後改口、再狡辯」,在鐵證如山前顯得蒼白無力且欲蓋彌彰。
香港中律協表示,法治底線不容觸碰。堅決支持高等法院依法就黎智英案作出定罪裁決。該案鐵證如山,定罪完全彰顯了法治正義。全力支持司法機構無畏無懼,繼續依法懲治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築牢法治根基,確保香港長治久安。
審判程序公平公正公開
香港中律協指出,該案是嚴重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罪證確鑿,理據充分。法院裁決充分闡明,被告是因違法行為受審,並非因政治觀點或信仰受法律制裁;審訊中更顯示其證詞前後矛盾,定罪事實不容抵賴。案件審判程序公平、公正、公開,被告的各項法定權益在審訊過程中受到充分保障。該會強烈反對外部勢力刻意進行「去法律化」、「去事實化」的政治操弄。此等惡意抹黑完全無視法治事實,企圖干預特區司法獨立,本會表示嚴正譴責。
法律組織「香港律師同行」表示,法庭嚴謹公正地審視了每項證據及證人供詞,不僅完成了對事實的認定,更通過對黎智英證供詳細剖析,向社會展示了香港司法制度在面對複雜案件時,堅守「以證據為本」的核心原則。
法庭的判詞清晰地揭示了黎智英在作供時的慣用伎倆:「先否認、後改口、再狡辯」。這種策略在確鑿的證據面前,顯得蒼白無力且欲蓋彌彰。
香港律師同行舉例,當黎智英被指控支付巨額款項給Jack Keane、Paul Wolfowitz等人以干預外國政策時,他先是斷然否認,聲稱沒有合約;當WhatsApp訊息和電郵擺在面前時,他又改稱是「口頭協議」。法庭一針見血地指出,這種後補的解釋是「牽強附會」且「失敗的嘗試」。同樣,在涉及美軍駐台、游說制裁等核心指控上,黎智英試圖以「忘記了」、「混淆了」來逃避責任,但法庭在比對了時間線、通訊紀錄及證人證詞後,斷然拒絕了這些「難以置信」的託辭。
香港律師同行又指出,黎智英在保釋申請中隱瞞赴美會晤官員的真實目的,以及在《蘋果日報》內部實施「一言堂」卻對外宣稱僅是「便當會議」。法庭透過多名高層員工的證詞,還原了黎智英如何利用傳媒機構作為政治工具的真相。當黎智英否認自己下達編輯指令時,他面對的是整個編輯部的集體記憶與書面紀錄。在這種情況下,法庭認定其證供「避重就輕」是完全符合邏輯的。\大公報記者 龔學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