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發生的政府採購冒牌樽裝水事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財庫局及公務員事務局日前正式就事件公布調查報告,兩名涉事物流署人員被罰停發增薪點,須接受紀律研訊,作為時任物流署署長的陳嘉信,亦被撤回頒授的銀紫荊星章。這是政府一次刀刃向內的自省,不但旨在追究責任、糾正錯誤,更重要是放眼長遠,着手改革防範,不斷強化治理水平,以真正做到標本兼治,避免同類問題再度發生。
事件自去年8月曝光,至今僅經過4個多月時間,財庫局及公務員事務局專責小組先就政府採購程序漏洞提出六項先行措施,再對涉事公務員的具體表現、政府採購機制的檢討提出了詳細調查報告,應當說體現出相關部門高效專業且盡責的一面。
調查報告指出三名物流署人員「表現未達與其職級和經驗相當的水平」,其中兩人被停發增薪點,並將接受紀律研訊。這樣的處理結果,絕非某些人所稱的「輕描淡寫」。以停發增薪點為例,在公務員體系中,2020年起5年僅有65人因工作表現欠佳而不獲增薪,意味着相關人員在未來的職業生涯中月薪將比原定晉升路徑少一個點,直至到達職級頂薪為止,累積金額以數萬元計。此外,事件亦將在考核報告中留下難以磨滅的負面標記,注定影響未來晉升機會,而他們之後還須接受紀律研訊,不排除進一步處罰。
處罰有度直面不足
至於時任物流署署長陳嘉信,雖然調查沒發現其有疏忽,但作為當時部門的最高主管,在提升下屬工作能力、強化警覺性與積極性方面「應更有作為」,加上他在事件發生多日後才姍姍來遲出面道歉,予人反應遲鈍的印象,若不問責,必定難以服眾。因此,政府決定撤回向他頒授銀紫荊星章的決定。這是極其罕見的做法,相較於社會上認為應扣減退休金的建議,此決定所造成的是沉重的名譽打擊,對一名視公職生涯為榮譽的資深官員而言,等同於歷史檔案中留下了黑色一筆,比起單純金錢層面的懲罰更為沉重。
相關舉措體現的是政府敢於問責的精神,堅定「有錯必糾、有責必究」,透過具體處罰,相關官員和公務員不僅需要為過去的錯誤承擔責任,更關鍵是傳達了「從嚴治理」、「身居高位者必須更具擔當」等信息,在公務員隊伍中樹立敢於擔當、善作善成的新風氣,也對其他高級公務員形成警醒,彰顯特區政府不掩蓋、不迴避、不護短、不拖遲的問責態度。就如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所說,涉事人員在事件中欠缺警覺性、判斷力和分析能力,不是個別人士問題,而是部門普遍存在的現象。只有嚴肅處理,才能起到阻嚇作用,避免類似錯誤重演。
應該看到,處罰只是手段,不是目的。特區政府更重要的任務,是放眼長遠,透過一系列標本兼治的改革措施,防止類似問題再度發生。調查報告從四大方向提出了優化措施,包括制度改革、重塑工作文化、加強部門間信息互通及應用科技和人工智能。具體而言,從今年起,為價值1500萬元或以上的貨品合約引入財政審核安排,將以往僅適用於服務合約的風險評估擴展至大額貨品採購,透過審查投標者財政能力與要求合約按金,從源頭降低履約風險,強化把關力度。
此外,更新招標和合約標準條款,訂明政府可基於公眾利益即時終止合約,或在投標者能力不足、提交虛假陳述時取消資格,比起以往僵化的採購制度更具彈性。在過去,就算有關部門發現問題,也往往要受限於合約法規,無法即時採取行動,但新條款卻能讓政府及時止損。自10月起,物流署亦已將內部審計專隊重組為「採購及物料管理審核組」,加強抽查各部門採購時的盡職審查工作,審查期間若發現有不足的地方,審核組會適時上報有關部門首長正視,徹底改善有關部門採購流程。
標本兼治完善制度
這些措施不僅是技術上的修正,更是對政府內部治理文化的深層改革,透過重塑「主人翁」意識、強化盡職審查文化,讓公務員從被動的「程序執行者」,轉為主動的「利益把關者」,從底層邏輯增強治理效能。
雖然這次事件暴露出制度上存在的各種問題,但特區政府不避難、不避責,敢於直面問題所在,提出審標、核標,以及公務員文化上的重塑,展現出刮骨療毒的勇氣,以及「經一事、長一智」的務實態度,得到社會的充分肯定,也有力贏得公眾的信心。其實無論是今次事件,抑或大埔宏福宛火災的調查,本屆政府始終以「敢於面對不足、勇於完善制度」的作風解決問題,就如行政長官李家超所強調,「任何人如須負上責任,無論是政府或非政府人員,無論是基層或高層,都會按事實追責懲處」。這種處罰有度的精神、開誠布公的決心、透明處理的堅持,正正是香港市民對政府的期望所在。
專責小組提出的各項改革,意在標本兼治防範未來再次出現同樣情況。這不僅是對個別事件的糾正,更是對整體治理體系的升級。社會應給予肯定與支持,讓香港在「一國兩制」下,邁向更高效、更專業、更有擔當的良政善治新時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