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成長裏,或多或少記得這樣的一刻:你渴望某樣東西,但它偏偏握在別人手中。對方不是明目張膽地拒絕你,只是不斷拖延、推遲、敷衍,讓你在期待與失望之間擺盪。多年後回想,那份折磨早已模糊,卻留下了當時心臟微微收緊的痛。
《隱秘的幸福》正是從這樣一個極其生活化的經驗出發。它出自巴西猶太裔作家克拉麗絲·李斯佩克朵(Clarice Lispector)之手,是她最廣為流傳的短篇小說之一。故事篇幅不長,情節亦不複雜,卻在極細微之處,寫出了渴望、羞愧與幸福之間難以言說的關係。
敘事者「我」很想看一本書,而那本書在另一個女孩手上。這個女孩的父親是書店老闆,書對她而言唾手可得,卻正因如此,成為她施展權力的工具。她知道「我」想要,故意不給。每天一句「明天借你」,每天一次反悔。這是一種有意識的折磨,她享受「我」等待、忍耐、失望的過程。
更令人不安的是,「我」沒有反抗。「我」不是不知道這是一種羞辱,而是因為太想要那一本書。想要到願意放下尊嚴,甚至替對方找理由。李斯佩克朵在此寫出的,不只是童年的惡意,而是一種更普遍的經驗:當渴望落在不對等的關係中,「想要」就會變成人性的弱點。
轉折來自「她的母親」的出現。「她的母親」看清了一切,平靜而堅定地制止女兒,強迫女兒把書借出,並對「我」說:「你想看多久就看多久。」這句話的重量,在於它首次替「我」的渴望正名。這不是施捨,不是限時,而是允許。
然而,真正的幸福沒有立刻發生。書到手後,「我」反而拖延閱讀,小心翼翼珍藏,反覆確認它真的屬於自己。這是一種奇特而極其真實的反應:當一個人長久以來不被滿足,真正得到時,反而不敢立刻享用幸福。
於是,幸福在故事裏變得隱秘。它不張揚、不炫耀,甚至帶着羞愧與顫抖。那不是「終於得到」,而是「終於被允許」。《隱秘的幸福》寫的,不只是閱讀的快樂,而是我們如何在成長中,一點一點學會:我們要學會與渴望相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