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年味是否淡了,春節仍是承載歡樂的重要節日,尤其年前那段時光,更能滋生無可替代的精神愉悅。
有人說,過年最有意義的是年前十幾天──在返鄉的路上,在與家人置辦年貨時,在越來越臨近除夕的一個個夜晚……猶如周五的下午比周末更開心。誠哉斯言。小時候,一進臘月,心情便如春花次第綻放,如數家珍地擺弄捨不得燃放的鞭炮、反覆撫摸拜年才能穿的新衣、陶醉於灶屋飄出的香氣──那些天,母親每天從凍在屋檐下的年肉上,切下一小塊給飯菜提味。年肉是離年還遠、價錢便宜時儲備的,用來除夕和春節燉、炒、剁餡,但母親的這種零揪做法,讓我每天都能嘗到肉味,這種味道竟比年飯桌上的正式菜餚更解饞。長大離家,每到年前,父親總會健忘似的在電話裏重複早知道答案的話:「哪天回來?」臘月二十九,則會向我通報一件事:「肉燉好了!」年復一年,成為慣例。意思是,讓我在做年夜飯時,不用再燉肉了(父母年邁後,年年被我接到城裏過節,父親會帶上他燉的肉)。父親失去了給全家做年夜飯的權利,卻保留了燉肉這項「專利」。小時候貧寒,燉肉是過年最好,甚至是唯一的「硬菜」,如今豐衣足食,卻仍是全家都喜歡吃的,因為,樓房燃氣灶上的小鐵鍋,燉不出鄉下燒劈柴的大灶大鍋裏的味道。接到父親的電話,我彷彿聞到話筒裏飄出了肉香。
年前這段時光,宛若海水漲潮,一日勝過一日,把人推向幸福的巔峰。而除夕夜,當《難忘今宵》的旋律響起,內心的失落也似海水退潮。人總是在接近幸福的時候最幸福,而不是真正把幸福握在手中的時刻。
每個人的心中,都有一個「年」吧?譬如戀愛這件事,那初相識的怦然心動、備受煎熬的暗戀、朦朧好感中的相互試探、「不小心」指尖碰到指尖,都恰似「年前的時光」,比正式確立關係,更有一輩子回味不盡的愛情味道。具體到每個人,心中的「年」也不一樣。我心中有這樣一個「年」:當我有一篇小說過審,離發表還有幾個月的排期,這段時間,恰恰是我最快樂的日子,此間只要有不開心、不如意,一想到還有一件喜事尚未兌現,頃刻便滿心陽光。反倒是,當終於發表,樣刊拿到手,快樂的感覺卻退潮般慢慢消失,然後歸零,心裏空空蕩蕩,沒着沒落。
所以我說,春節的魅力,來自年前的時光釀造的奇妙氛圍,如同生活令人着迷,是因為奔赴的過程,比抵達更讓人沉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