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險業聯會表示,大埔宏福苑的業主立案法團有購買屋苑「火險」,但索賠過程漫長,若由政府收購業權統一處理,對居民而言或許是較簡單直接的做法。
「火險」賠償不會直接攤分
香港保險業聯會行政總監劉佩玲昨日表示,宏福苑「火險」有關賠償上限是20億元,但並非最終賠償。「火險」的重點是用賠償來還原單位,實際金額需根據專業估算的「重建費用」而定。她稱留意到坊間誤以為有關金額可直接攤分,每戶可平均分到約100萬元,其實並不正確。
劉佩玲表示,最終要待公證行評估單位的損毀情況、還原方案,涉及需聘請專業人士評估重建所需時間、是否可維修等,並要業主達成共識有統一的方案,再決定賠償金額,過程漫長且複雜。
政府早前透露,有較高比例的業主傾向由政府收購宏福苑單位。劉佩玲表示,「火險」是跟着業權走,若業主將業權統一出售予政府,保險索償權亦會隨之轉移給政府,屆時賠償將由政府接收,而業主則會獲得出售業權的現金,不存在所謂侵吞賠償。同時,業主亦毋須等待漫長索賠過程,並可盡快用出售單位獲得的金錢去決定新生活。\大公報記者 易曉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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