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火災發生近三個月,特區政府公布長遠居住方案,急居民所急的民本情懷、馬不停蹄的高效執行力均值得肯定。方案體現對受災居民的關懷體恤,並提供多元選項,盡力平衡業主權益與公帑使用,獲得各界高度評價和認可。但是社會上仍有一些不同聲音,比如少數仍堅持原址重建的訴求如何滿足、約40億元的公帑補貼是否合理等。面對複雜艱巨的火災善後工作和數千居民的不同需求,不可能有「百分之百滿意」的方案,出現不同聲音在所難免。相信只要在充分聽取民意基礎上找到「最大公約數」,同時做好政策解說和落實,必能獲得廣大居民和社會各界的理解與支持。
昨日,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接受大公文匯傳媒集團專訪,就方案作進一步講解,並對一些疑問做出坦誠回應。比如承諾政府將以人性化協商推進收購,但受災樓宇已無修復可能,業主若放棄該方案處境將更困難;強調用於收購業權的40億元公帑已納入周三公布的財政預算案,強調不會拿公帑推卸政府責任。
此次宏福苑業權收購方案體現了多重突破,有很多亮點,受到各界充分肯定。其一,溢價三成收購業權,彰顯民生溫度,為居民重置居所提供充足保障。其二,平衡了民生需求與公帑使用。政府額外投入40億元,既回應民生需求,也堅持了審慎運用公帑的原則。其三,特事特辦,積極作為,體現政府擔當精神。
客觀而言,逾四千居民需求各異,不可能讓所有人都滿意。目前的方案基於最大多數居民意見,也是需時最短、最符合多數人利益的選擇;方案既保障速度,又提供多元選擇,照顧不同居民的多樣化需求。更何況,方案也是經充分調研、科學核算、廣泛徵求意見後制定。
儘管如此,仍有約9%的業主堅持「原址重建」,認為這能保持原區的生活習慣,還可解決安置單位座向和位置等爭議,還有人提出可以「局部原址重建」,安置只想回遷原址的業主。應該說,對於在宏福苑居住多年的業主而言,社區承載了數十載的鄰里情懷與生活回憶,希望回遷原址的心情可以理解。然而回到現實,「原址重建」卻是一個非常漫長且充滿變數的艱辛之路,可行性極低。
宏福苑畢竟發生過導致百多人喪生的特大火災,即使完成重建,相信也難以以市價出售,最終單位乏人問津或需大幅折價,將造成嚴重的公帑虧損,也非善用土地的最佳選項。至於「局部原址重建」的提議,也非想像中劃出一塊地那麼簡單,同樣涉及整體業權收購、拆卸及公契修改等漫長複雜的程序,並不存在因為規模變小而可以大幅減省程序、降低成本的空間。
此外,若要政府傾全力重建,先決條件必須是全體業主達成高度共識,願意共同承擔長達十年的漫長等待,政府也要持續提供過渡期租金津貼等額外公帑投入。然而,現實是大多數業主不願重返傷心地,也有業主因年事已高擔心等不起,更多人希望接受收購或「樓換樓」。因此,「原址重建」只有「全有」或「全無」的選項。政府必須權衡大多數業主意見,也要考慮公帑的合理使用。綜合以上各種因素,「原址重建」的確不是理想方案,更像是少數人不切實際的執念。
值得注意的是,社會上就40億元公帑補貼的決定存有不同意見。然而,這種觀點只着眼於眼前,而忽視了香港社會的長遠和根本利益。
首先,讓宏福苑受火災影響居民早日安居、安心,是特區政府的責任,也是火災善後工作的最重要內容。一個負責任的、以民為本的政府,不可能讓遭受突發災害的居民陷於無助境地。如果受災居民安居問題不解決好,不只居民生活無法安定,需要付出的社會成本也只會越拖越大。其次,因為受災樓宇現時無合理成本的復修方案,再加上業權高度分散、協調成本高,光靠市場力量已無法解決問題。政府主動介入,並充分考慮受災居民的現實困境和長遠生活,是良政善治的應有之義。第三,因為宏福苑大火在香港史無前例,善後的複雜性也高,宏福苑數千居民不僅需要新的穩定居所,還需要心靈的撫慰。所以需要特事特辦、特別體恤。政府也明確此次安排是「特例中的特例」,不構成任何先例。並且,40億元開支已納入財政預算,經過立法會審議監督,守住了公共財政制度底線。
居民與業界的高度支持,證明了方案的合理性。七成四業主「考慮接受」方案,充分體現其民意基礎。地產代理監管局表示歡迎方案,認為多元選擇能回應居民不同需求;測量師學會認為收購價方向正確,定價合理,兼顧民生需求與公帑審慎使用;保險業聯會也認為,政府收購業權掃清了業權確認、保險理賠等障礙,可大大加速宏福苑居民的安居進程。
宏福苑火災史無前例,善後工作複雜艱巨,考驗政府擔當精神與治理能力。近三個月來,從應急救援、臨時安置到推動全面調查、快速推出安置方案,都體現了特區政府務實有為、以人為本、堅守法治的治理新風。相信廣大宏福苑居民會珍惜這一凝聚社會共識的方案,在政府解說專隊的協助下,經過認真思考,會做出最符合自身利益的選擇。我們期待全社會繼續發揚光大在應對災難中展現的守望相助的精神,以人為本,不斷凝聚推動香港文明進步的正能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