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在香港買一個價值1000萬元的住宅,印花稅最多要交300萬元;如今同樣交易只需37萬元,稅款大慳近九成。短短數年之間的巨大落差,正好反映印花稅制度的角色轉變──由最初單純的庫房收入,到後來的樓市調控工具,如今又逐步回歸財政本位。
香港印花稅制度的起源可追溯至1866年殖民地時期。當時政府為增加財政收入,對各類法律文件徵稅,包括物業買賣契約、股票轉讓文書及租約等,屬於一種廣泛的文件稅,與樓市調控並無直接關聯。直至近十多年,印花稅才逐步演變為調控樓市的重要政策工具。
1980至1990年代初,印花稅結構相對簡單,對低價物業尤其寬鬆。部分住宅交易僅需定額20元或100元印花稅。1994年更把50萬元以下單位劃一為100元,「百元印花稅」沿用至今已超過30年。即使樓價翻倍上升,相關象徵性門檻仍然保留,近年適用範圍更提高至400萬元,體現照顧中小型物業買家的政策原意。至於高價物業,樓價逾億元的豪宅稅率已升至6.5%,反映「能者多付」原則。
上年度收入近千億
真正改變印花稅性質的,是2010年後的「辣招年代」。在資金湧入與樓價急升背景下,政府先後推出額外印花稅、買家印花稅及雙倍印花稅,部分買家稅率一度高達樓價三成。印花稅由財政收入工具,轉變為壓抑需求、打擊炒賣的政策武器,樓市交易成本急升。
時至今日,印花稅仍是政府重要收入來源。受惠樓市及股市暢旺,本年度印花稅預算為庫房帶來995億元收入,按年增逾五成,創四年新高;與80年代末僅數十億元相比,增長已超過十多倍。
政府亦預計2026/27年度相關收入可達1010億元,佔該財年整體收入13%。在地價收入回落、樓市尚未完全復甦下,庫房對印花稅依賴加深,某程度上已成為公共財政的「命脈」。因此,穩住樓市、維持健康發展,不僅關乎市場信心,更直接影響政府財政收入。
(作者為中原地產亞太區副主席兼住宅部總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