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海灣戰爭
1991年,日本政府為規避法律限制,選擇在海灣戰爭結束後派出掃雷艦隊,並強調這是「保障日本油輪安全」的和平活動,而非「海外派兵」。外界普遍認為,此舉實質上就是自衛隊自二戰結束以來首次向海外派兵,並開創了一個危險的先例──只要找到合適的理由和法律解釋,自衛隊就可以突破日本憲法第九條的限制。
「9·11」恐襲後
日本在1992年通過《協助聯合國維持和平活動法案》,首次在法律層面允許自衛隊參與海外維和。此後,自衛隊開始頻繁在「非作戰任務」的名義下出兵海外。2001年美國遭遇「9·11」恐怖襲擊後,日本自衛隊在反恐戰爭中為美軍提供加油的後方支援。
2003年伊拉克戰爭
日本向伊拉克「非戰鬥區域」派遣自衛隊部隊,開展所謂災後重建。
安倍「新安保」詭計
2015年9月,日本政府不顧違憲爭議強行通過新安保法案,更使自衛隊行使集體自衛權和向海外派兵「法律化」。時任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在眾院和平安全法制特別委員會上宣稱,海外派兵「通常情況下不被日本憲法允許」,但「海上掃雷有可能滿足在外國的領域也能行使武力的限制條件」。
高市加速修憲
日本首相高市早苗上台後鼓吹修改日本憲法第九條、放寬武器出口、增加防衛費等。3月16日日本國會參議院預算委員會上,高市宣稱自衛隊可開展掃雷、船舶防護、協助各國軍隊等行動,並表示「正在梳理日本能做和不能做的事項」。
資料來源:環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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