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劉凝哲北京報道:近年來,中國人工智能擬人化互動服務快速發展,在文化傳播、適幼照護、適老陪伴等領域的創新應用不斷湧現。與此同時,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影響網絡信息安全、威脅公民生命健康以及加劇倫理偏差等問題日益顯現。4月10日,國家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公布《人工智能擬人化互動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擬人化互動服務的7大活動禁區,將自今年7月15日起施行。
不得從事生成危害國安等內容活動
《辦法》踐行以人為本、智能向善的理念,明確國家堅持發展和安全並重、促進創新和依法治理相結合的原則,鼓勵擬人化互動服務創新發展,對擬人化互動服務實行包容審慎和分類分級監管;提出擬人化互動服務促進措施,明確支持技術研發創新,鼓勵有序拓展文化傳播、適老陪伴等相關領域應用;規定提供擬人化互動服務的基本要求,明確不得從事生成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等內容的活動,規定擬人化互動服務提供者的安全管理義務;完善網絡用戶權益保護制度,規定擬人化互動服務提供者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權益保護和個人信息保護等義務。
此外,《辦法》還規定了安全評估、算法備案、指導推動人工智能沙箱安全服務平台建設等制度。
第十四屆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院長余曉暉表示,《辦法》系統回應了擬人化互動服務在情感操縱等方面的特殊挑戰,以精準監管邊界、正向場景引導、合規發展空間的制度設計,促進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動,為智能社會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面向未來,隨着情感計算、具身智能等技術的持續突破,人機關係將邁向更深度的融合與更複雜的張力。
評論
查看更多評論>>
加載中……
熱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