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施政報告提出設立「部門首長責任制」,將分兩級常設調查機制。公務員事務局昨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修例擴大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職能作第二級調查,調查小組由敍用委員會主席及至少一名委員組成,調查報告將提交予啟動調查的特首或司局長,犯錯者最嚴重可被革職兼失去所有退休福利。局方預計新規例最遲於今年10月中旬或之前生效。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昨日向全體公務員發信表示,局方目標是2026年4月底徵詢立法會事務委員會,今年6月向立法會提交《調查規例》以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預計立法工作會在10月或之前完成。政府在未來數月會陸續推出措施,強化公務員的評核機制以更清晰地分辨員工的工作表現水平。\大公報記者 吳俊宏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表示,本屆政府一直致力強化治理體系,其中重點包括完善公務員和行政部門的管理及改革治理文化。去年施政報告宣布建立「責任制」,進一步明確這理念,清楚闡述管理層公務員(尤其部門首長)須行政問責的概念,並設立新的調查機制處理嚴重問題,以提升調查程序和結果的公信力。
據介紹,「責任制」將按部門問題的嚴重性訂立兩級常設調查機制,當部門出現問題時,能公平、公正地進行調查,查找不足並釐清責任誰屬,達至持續提升部門的整體管理水平和政府的管治效能。若問題性質較為不嚴重、屬單一事件,以及牽涉負責具體操作的執行人員,將由部門首長負責進行第一級調查。
如部門出現嚴重問題,或涉及廣泛或重複性的系統問題,或有跡象顯示問題可能涉及部門首長的角色時,則會由「敍用委員會」領導的調查小組展開第二級調查,這是一項新的調查機制。為了賦予目前作為獨立法定諮詢機構的「敍用委員會」新的調查職能,公務員事務局將根據《公務員敍用委員會條例》制定《調查規例》,為「敍用委員會」轄下調查小組的運作提供法律基礎。
逾60部門首長受責任制規管
特首或司局長均可啟動第二級調查,並就調查制定職權範圍,範圍在調查期間可不時修訂,以涵蓋新問題。敍用委員會主席須連同不少於一名委員組成調查組,小組亦可委任獨立專家提供意見及協助調查。
發言人表示,有超過60個高級公務員屬於「部門首長」,將受新責任制規管。新例將新增「敍用委員會」調查權力,包括要求受查人提供由其管有或控制、與調查有關的資料或文件,受查人亦須容許小組查閱上述有關資料,並就指明的任何資料或文件作解釋或提供更多詳情;到調查小組席前或書面上回答與調查有關的問題、以及提供所有其他協助。
「責任制」下,小組可檢查、複製、節錄或接管就所獲提供或查閱的資料或文件、進入並視察政府部門處所,或事先徵得同意下,進入和視察任何其他處所、以及委任任何人,包括「支援人員」及獨立專家協助調查,有需要時可轉授上述職能予協助調查的人士。
不會「公務員查公務員」
發言人說,一般而言,敍用委員會除了主席是前公務員,委員來自熟悉政府運作的社會人士。發言人形容,新機制既能確保調查結果公平公正,不會偏私,而且獨立於政府,可以給予公眾更大信心,不像以往般「公務員查公務員」。
發言人表示,如調查去到第二級,相信已經是市民非常關注的事件,類似去年8月政府採購樽裝水事件,相信會公布啟動調查及公布調查結果。罰則方面可以是停增薪點、影響晉升、罰款、降職,勒令退休、最嚴重者是革職兼失去所有退休福利。
發言人重申,調查機制僅為確保制度完整性的「備用方案」,整個責任制的正面意義在於推動部門做好日常管理,減少問題發生,從而持續提升公共服務水平,回應市民期望。局方期望5月以附屬法例交行政會議審議,6月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提交立法會,預期10月可生效。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昨日向全體公務員發信表示,建立「責任制」的正面意義在於明確和制度化部門首長在積極領導、持續提升部門績效方面的角色和責任。部門首長是部門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在部門建立積極有為的組織文化,在不同層級建立合適的授權、監督和管理機制,從而對部門進行有效的督導,以便預防或及早發現並解決問題。
她強調,要更好實踐以民為本、勇於擔當的理念,具體來說,公務員須要有同理心,亦要換位思考,將心比心,事不避難,積極進取,做好溝通,才可真正做到急民所急,更好回應社會期望。她期待各級公務員均能支持和配合「責任制」和建立更嚴謹的公務員評核機制的落實,繼續精益求精,全力支持行政長官施政,為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做好香港首份五年規劃,積極服務市民,為國家、為香港的高質量發展作出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