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發來鏈接時,帶着三分無奈與七分憤慨。我們多年前合作的一條訪談視頻,如今出現在一個「大V」的賬號上。原本優雅克制且結構完整的深度訪談,被生生斬成一分半鐘的「濃縮版」。畫面上堆疊着誇張的「震驚體」標題,自以為是的重點被高飽和度的黃色字體粗暴高亮。原本對談中緩緩鋪陳的韻味,在急躁毛糙的剪輯下蕩然無存。
最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視頻下方那行赫然在目的「已聲明原創」。與此同時,在視頻開頭不足兩秒的角落,搬運者用一種幾近透明、小如蟻足的字體,標註着「素材源自xxxxx,侵刪」。
極其荒誕:既然明知素材來源非己,甚至記得角落標註出處,究竟是哪來的底氣在平台上按下那個「原創」按鈕?這種心理大約是某種防禦性的無恥—— 一邊肆無忌憚地抄襲別人的心血,一邊又怕這份偷來的「財產」被更低階的同行再度轉手。
至於「侵刪」這兩個字,早已成為互聯網搬運工們心照不宣的「免死金牌」。這本是「如有侵權,敬請聯絡,定會刪除」的傲慢簡寫,卻藏着一種卑微的博弈心理。真的有「如有」嗎?在剪輯素材、加上黃字、上傳發布的那一刻,搬運者心裏比誰都清楚自己在行竊。
所謂的「敬請聯絡」,不過是賭原作者看不到,或者看到了也因為維權成本太高而放棄計較。只要這波流量賺到了,事後刪除也不過是零成本的糊弄。這不是尊重,這是僥倖與冒犯。
我只能安慰朋友,這或許也是一種另類的「時間檢閱」。多年過去,當時做的東西依然能被翻出來作為流量素材,說明內容質量經得起淘洗,未曾過時。
可安慰過後,是更深的制度性疲憊。在各大平台,想要維權的代價極其昂貴。你得填寫無數表格,上傳身份證明,論證自己是「版權所有人」,像是在法庭上自證清白;而竊賊聲明「原創」,只需要一個按鈕。這種效率的不對等,才是對原創者極大的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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