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臘名著《歷史》常被當成一部講波希戰爭的書,但希羅多德(Herodotus)真正發明的,不只是戰爭敘事,而是一種觀看世界的方法。
他在開頭說,要記下人所造成的事,記下希臘人與異族那些「偉大而奇異的功業」,也追問他們為何交戰。這個目標聽來像在寫勝敗,其實更深的一層,是追問:不同民族怎樣生活,怎樣相信,怎樣判斷羞恥、正義、死亡與榮耀。
書中的一個故事,極能說明希羅多德的寫作意圖:呂底亞王岡達烏勒斯自誇妻子美貌,強迫侍衛巨吉斯偷看王后。巨吉斯起初拒絕,因為「各人只應看屬於自己的東西」,偷看他人本來就是失序與犯法。後來他被迫服從,最後又被王后逼着弒君奪位。
這故事常被讀成權謀或報應,但若放回《歷史》一書的脈絡裏,它更像一個寓言:希羅多德要求讀者做的,正是某種正當的、合理的「看不屬於自己之物」的事。
他帶希臘讀者去看埃及人的葬俗、巴比倫人的制度、斯基泰人的生活、米底人的興起、波斯人的習慣。這種看,不為了獵奇。希羅多德的敏銳,在於他知道每個民族都把自己的風俗當成天經地義。大流士曾問希臘人,要給多少錢才肯吃掉亡父屍體,希臘人說絕不可能;又問卡拉提亞人,要給多少錢才肯火葬父親,他們立刻驚叫。於是希羅多德下結論:「習俗是萬王之王。」人似乎總把自己所熟悉的一套,當成世界的尺度。
這句話到今天仍然銳利。希羅多德逼人承認,自以為自然的東西,往往只是習慣。於是《歷史》不只是歷史書,也像哲學。它把「規約」(nomos)與「本性」(phusis)的問題推到讀者面前:文明中的哪些細節出自人為約定,哪些較接近人的本性?人是否天生適合共同生活?那些被稱作美德的東西,究竟只是文明的裝飾,還是人之所以值得欽佩的根本條件?在此,它讓讀者明白,歷史不是過去的收藏室,而是拆解成見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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