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鬼祟祟地我走了,正如我鬼鬼祟祟地來;我輕輕地招手,作別斯威士蘭的天空。」兩岸有網友以「詩歌」的形式揶揄台灣地區領導人賴清德最近竄訪非洲唯一「邦交國」斯威士蘭時的狼狽窘態,可謂是維妙維肖。這幾天正當台灣各界猜測賴清德如何從斯威士蘭返回台灣時,昨天(5月5日)上午民進黨當局無預警宣布賴清德已結束斯威士蘭之行,並已返回台灣。此場面令人似曾相識。因為就在5月2日傍晚,民進黨當局突然宣布賴清德已抵達斯威士蘭並展開行程。賴清德去程和回程都不敢見光,而且皆由斯威士蘭高官陪同,生怕途中生變,看來是嚇破了膽。畢竟一個中國原則已經成為國際社會準則和普遍共識,而「台獨」分子則是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
民進黨當局一直把領導人外訪作為向國際社會宣揚「台獨」的好機會,但今後這樣的「好機會」恐怕是越來越少了。賴清德竄訪斯威士蘭受阻顯然只是一個開始。島內輿論指出,「台獨」立場強硬的賴清德日後想要外竄,將會變得越來越困難。這次是因為乘搭了斯威士蘭的專機才得以飛出台灣,這是否意味着今後都只能乘搭「邦交國」的專機「偷渡式」竄訪?雖然斯威士蘭願意派專機來回接送,但其他「邦交國」願意嗎?這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若「邦交國」願意提供如此周到的服務,民進黨當局又要付出怎樣的代價?
賴清德和民進黨除了擔心外竄時交通工具的問題外,更應擔心其他的風險。大陸方面於2024年5月頒布了《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簡稱《意見》)。《意見》第2條指出:以將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為目的,組織、策劃、實施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分裂國家罪定罪處罰:(1)發起、建立「台獨」分裂組織,策劃、制定「台獨」分裂行動綱領、計劃、方案,指揮「台獨」分裂組織成員或者其他人員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活動的;(2)通過制定、修改、解釋、廢止台灣地區有關規定或者「公民投票」等方式,圖謀改變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法律地位的;(3)通過推動台灣加入僅限主權國家參加的國際組織或者對外進行官方往來、軍事聯繫等方式,圖謀在國際社會製造「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台灣獨立」的;(4)利用職權在教育、文化、歷史、新聞傳媒等領域大肆歪曲、篡改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事實,或者打壓支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國家統一的政黨、團體、人員的;(5)其他圖謀將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行為。賴清德這些年多次公開叫囂「兩岸互不隸屬」,又拋出視大陸為「境外敵對勢力」的「17項策略」,打壓支持統一的台灣民眾,還藉對外竄訪、向美軍購等圖謀在國際社會製造「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台灣獨立」。對照以上規定,其種種行徑已涉嫌觸犯相關罪行,如果大陸方面經調查立案後,可以發布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賴清德可能覺得自己在島內,大陸方面奈他不何,但在島外呢?變數可就多了,屆時恐怕不是賴當局所能掌控的了。
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是國際社會人心所向、大勢所趨、大義所在,賴清德如同過街老鼠的齷齪行徑,必為國際社會所恥笑。其費盡心機炮製的所謂「外交成果」,不過是玩弄伎倆、貽笑天下。任何人、任何勢力都無法阻擋祖國統一的歷史大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