贋品,堪稱書畫領域的最大公害。此種行徑擾亂市場,坑害買家,極大損害原創作者的權益,可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但也不盡然。文徵明是「明四家」之一,「文筆遍天下」,詩文書畫並稱「四絕」,千金難求。大量贋品也就隨之出現。張岱《快園道古》載:有人拿着畫上門求正,雖是贋品,文徵明卻也總說是「真跡」。旁人不解,文徵明解釋說:「賣畫求售,是必貧子。我一言阻之,舉家受困矣。」後人讚譽他「周全貧士」「存心忠厚」。
無獨有偶。啟功是書法大家,自然也是贋品的受害者。他對待贋品,同樣灑脫,且看得更通透。其一,啟功曾說:「人家仿我的字,也不過是換點錢用,我幹嘛要打破人家的飯碗呢?」這跟文徵明的想法是一樣的。其二,他認為,「能假冒別人字畫的,必定有大本事,而且要盡力模仿得比原件還真、還好,這才能以假亂真……所以說,偽則偽矣,劣則不劣。」第三點,「屈死不告狀,那些人就盼着你跟他打官司呢,你越打官司,他的名氣就越大。」
此種對於真跡與贋品的態度,折射的是一種恬淡豁達的心跡。文徵明菩薩心腸,卻未免有些迂腐。相當多的贋品,並非是貧寒子弟為了養家餬口,而是財大氣粗的不法之徒,專意為之,形成黑色產業鏈,轉手間可獲百倍千倍暴利。
所以,啟功思慮更為周全。某次,有某和尚與拍賣行串通,將二十多幅已被啟功明確鑒定為贋品的書法拍賣牟利。一向溫和的啟功震怒,公開炮轟。他說:「琉璃廠地攤上賣假字畫的多了,就為餬口謀生,我不打人家這個假。可……大批量地被所謂與大書畫家有交情的人拿出來拍賣,其實是為私慾搞欺騙,我覺得是無恥到了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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