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會財局及港交所昨日發表聯合聲明,指上市公司財務報表獲核數師發出「無法表示意見」的個案日益增加,最極端個案更持續長達14年。監管機構提醒,上市發行人管理層、審核委員會及核數師應採取行動及作出披露;並強調將繼續密切監察有關情況,若發現失當行為或違規情況,將採取適當的監管、紀律處分或執法行動。
若有關情況未見顯著改善,港交所將考慮按需要修訂《上市規則》,包括規定財務報表載有僅因持續經營問題而發出之「無法表示意見」的上市發行人須停牌。\大公報記者 李樂兒
聯合聲明中披露,自2019年修訂有關上市發行人財務報表載有「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停牌規定以來,僅因持續經營問題而發出之「無法表示意見」的上市發行人數目大幅上升,由修訂前2017年的12家增至2025年的95家,當中65家的「無法表示意見」已持續超過一年,最極端個案更長達14年。
聯合聲明強調,應對這些問題是財務匯報生態圈各方的共同責任。證監會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蔡鳳儀表示,所有相關人士必須共同承擔責任,積極應對持續經營問題,包括及早採取行動、嚴格審視各項假設,以及作出具透明度和有實質意義的披露。這份聯合聲明明確指出,對有關問題置之不理或缺乏充分審視,均不可接受。
影響市場質素及投資者信心
會財局政策、註冊及監督部主管黃筱晶指出,這份聯合聲明凸顯上市發行人的管理層、審核委員會及核數師在維持香港資本市場信心方面各自擔當的重要角色。各方須共同把關。核數師須履行其應有職責,執行高質素審計,為所發表的審計意見提供充分基礎,並在核數師報告中清楚說明除持續經營事項外,任何可能導致發表保留審計意見的事項。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伍潔鏇強調,即使財務報表僅因持續經營問題而載有「無法表示意見」,亦可能嚴重影響市場質素及投資者信心。為維護金融市場誠信,上市發行人必須正視相關根本原因,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並及時、透明地披露進展,向投資者作出充分交代。審核委員會亦應獨立而嚴謹地監督管理層履行責任。
羅兵咸永道資本市場服務主管合夥人黃金錢表示,羅兵咸認同上市公司在持續經營出現問題時,應更清晰地披露持續經營評估的假設和理據,就問題所作出的補救措施,並適時交代相關進展情況和細節。他認為,有關修訂,可增加投資者對香港資本市場的信心,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領先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分析:模棱兩可免得罪客戶
聶博威環球證券金融首席分析師聶振邦分析指,核數師給予「無法表示意見」,證明對上市文件的財務資料的看法有保留,既非完全通過審計予以「無保留意見」;又不想予以「保留意見」,避免得罪潛在上市公司,於是予以模棱兩可的「無法表示意見」。他直言,核數師此舉明顯是想明哲保身,而「無法表示意見」的潛在上市公司數目日增,將會大大影響新股質素,自然引起監管機構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