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跨境破產協助 開創先河
【大公報訊】記者趙一存北京報道:最高人民法院22日在京發布《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民商事司法協助實踐的報告》指出,香港回歸祖國以來,最高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方面全面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和香港基本法,從無到有、由點及面,彼此尊重、求同存異,積極探索出一條務實創新的區際司法協助之路,初步建立起中國特色區際司法協助體系。
最高法研究室副主任司艷麗在當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香港回歸祖國以來,兩地共簽署8項民商事司法協助安排,目前已有6項安排生效施行,執行情況良好。其中,通過簽署送達安排、取證安排,實現兩地審判程序的相互銜接,大大減少了跨境民商事案件程序障礙。通過簽署協議管轄民商事判決互認安排、婚姻家庭判決互認安排、民商事判決互認安排,實現了兩地民商事判決的自由流通,減輕了當事人重複起訴之累。
通過簽署仲裁裁決相互執行安排、仲裁保全安排、補充安排,支持仲裁在化解跨境糾紛中發揮重要作用,為推動建立共商共建共享的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提供了新支撐,注入了新動能。
兩地送達案件累計2.9萬件
「例如,依據送達安排,兩地相互委託送達案件從1999年的359件到2020年的2382件,20年間增幅超過5倍,累計已達2.9萬餘件。」司艷麗說。
對於下一步工作安排,司艷麗表示,將不斷豐富和完善兩地民商事司法協助體系,繼續探索在跨境破產協助等領域簽署有關文件,開內地與其他法域之間跨境破產協助機制的先河。全面服務保障粵港澳大灣區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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