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旗國徽修訂案明刊憲 網上侮辱亦屬犯罪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特區政府昨日公布,《2021年國旗及國徽(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將於本周五刊憲,本月18日將提交特區立法會首讀和二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表示,條例草案旨在明確國旗及國徽的使用規定,修例後現實與網絡中侮辱國旗行為均屬犯罪。
2020年10月1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修正草案,並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香港特區已於1997年7月通過制定《國旗及國徽條例》,並以本地立法方式在本港實施《國旗法》和《國徽法》。
符合「一國兩制」原則
特區政府表示,考慮到香港的普通法法律制度,以及上述兩部全國性法律早已通過制定《國旗及國徽條例》以本地立法方式在香港實施,特區政府建議以修訂《國旗及國徽條例》而非公布形式在香港實施該兩部經修正的全國性法律。此做法符合「一國兩制」原則。
特區政府指出,條例草案旨在明確國旗及國徽的使用規定,包括升國旗儀式的禮儀及收回機制、釐清有關侮辱國旗及國徽罪行的條文,並就相關教育和推廣作出規定。
特區政府表示,條例草案的立法原則是必須體現經修正的國旗法及國徽法的規定、原則和精神,保障國旗及國徽的正確使用,維護國旗及國徽作為國家象徵和標誌的尊嚴,使市民尊重國旗及國徽,增強市民的國家觀念和弘揚愛國精神,同時兼顧香港特區的普通法法律制度和實際情況。
特區政府指出,條例草案將在8月18日提交特區立法會首讀和二讀。特區政府會全力配合立法會的審議工作,爭取讓條例草案盡快通過。

字號: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