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港內幕/黎智英幕後主腦\大公報記者 黃浩輝、周揚(文) 李斯達(資料)
12逃犯之一的「港獨」組織「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及律師助理陳梓華,昨日在高等法院承認干犯香港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庭上證供直指同案的黎智英和Mark Simon 正是幕後主腦及金主,資助他們做所謂「國際游說」,乞求外國制裁。
案情指,黎智英和Mark Simon 提供數百萬資金,並利用名下公司戶口,存放連同「攬炒巴」劉祖迪所組成的「重光團隊」(SWHK)團夥,藉眾籌得來約3760萬港元,部分資金用作從事「攬炒」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至於《蘋果日報》則淪為文宣工具。
案情並披露黎智英曾在壹傳媒大樓,將一間有8萬港元存款的公司,轉名贈與陳梓華,作為執行所謂「反華」計劃的獎賞。
控罪指,被告李宇軒及陳梓華涉及利用「重光團隊」(SWHK)組織勾結外部勢力,包括發表煽動文宣、游說外國施加制裁等,目的為對中央及特區政府施壓,試圖迫使政府就範,接受其政治主張以謀求自身利益。同時,案情還透露了組織設有明確分工及詳細的反中亂港策略,成員之間既有金錢瓜葛,亦有利益輸送關係。
李戶口8個月入近1300萬
被告證供指出,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其助理Mark Simon為「重光團隊」的幕後主腦及金主,提供資金支援及擔當最高指揮的角色;陳梓華作為黎智英及Mark Simon的代理人,負責向李宇軒及已「着草」的通緝犯劉祖迪下達指示;李及劉則為核心要員,負責帶領組織及其他成員,執行主腦的命令。
黑暴初期,被告陳梓華早在2019年8月恃着有黎智英及Mark Simon的支持,建議李宇軒及劉祖迪成立「重光團隊」,從事反中亂港活動。及至2020年1月,「大老闆」黎智英、陳梓華及劉祖迪在台灣與一名身份不明的女性會面,討論如何請求外國制裁,席間黎發表了其「支爆」國際游說計劃四步曲,包括試圖尋求外國政府支持、譴責中國及特區政府、影響外國國家的對華政策,甚至狂言最終要推翻中共政權等。
「重光團隊」曾舉辦過四次眾籌,涉及金額約3760萬港元。頭三次分別籌得700萬港元、30萬英鎊(約300萬港元)及183萬美元(約1440萬港元),第四次則於2020年8月籌得170萬美元(約1320萬港元),並存入由Mark Simon於美國管理的「Hong Kong Trust」,相信部分資金用作支付組織的營運開支、國際游說工作、宣傳及出版刊物等的費用。案情顯示,李宇軒及陳梓華各自的私人銀行戶口均有多項大額進賬紀錄,資金來源不乏黎智英及Mark Simon的私人銀行戶口及他們旗下公司的戶口。其中,李的戶口於2019年6月至2020年2月,合共錄得約1287萬港元流入,包括來自Mark Simon管理的「Hong Kong Trust」。
黎贈公司 打賞陳梓華「得力」
此外,黎智英更公器私用,利用旗下媒體《蘋果日報》為「重光團隊」提供免費廣告宣傳,又容許劉祖迪自由使用《蘋果日報》的版權圖片,作為所謂國際宣傳的工具。而壹傳媒大樓更淪為「反共基地」。黎智英為了「打賞」陳梓華執行所謂的國際宣傳計劃,於2020年1月在大樓內簽署轉名文件,將一間由黎出任董事的BVI註冊公司「LACOCK Inc.」,連同公司銀行戶口內的8萬港元贈與陳。
法庭現場消息指,李宇軒在認罪時鞠躬致歉。法庭暫不判刑及不聽取求情,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3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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