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開小花梅身世之謎
1995年
曾嫁到雲南保山
•楊某俠(小花梅)1980年跟隨改嫁的母親從雲南省福貢縣匹河鄉普洛村到子里甲鄉亞谷村生活,1995年嫁到雲南省保山市,1997年離婚後回到亞谷村。小花梅親屬、同村村民反映其回村後言語行為異常。
1997年
被拐至江蘇東海
•涉嫌拐賣小花梅的福貢縣人桑某妞和東海縣人時某忠(桑95年嫁給時)以及同為東海縣人徐某東供認,1998年初桑以給小花梅介紹對象、看病為由,將小花梅帶至東海縣賣給徐,收取現金5000元。
一度不知去向
•據徐某東供述和鄰居陳述,徐與小花梅共同生活三四個月後,於1998年5月上旬某日早晨發現小花梅不知去向,請鄰居及親屬一起尋找兩三天未果。後徐某東向時某忠索要了2000元「賠償金」。
1998年6月
流落飯店遭轉賣
•董某民交代,小花梅是1998年6月其父親董某更經豐縣歡口鎮人劉某柱介紹花錢買來。經查,譚某慶、李某玲夫婦在夏邑縣駱集鄉經營的飯店內,發現流落至此的小花梅,將其收留一個月後賣給在飯店附近工地務工的霍某渠、霍某得,二人將小花梅帶回豐縣經劉某柱介紹轉賣給董某更。
2017年
發病遭夫虐待
•1998年6月楊某俠剛到董家時生活基本能夠自理,能與人交流,但有時存在痴笑、目光呆滯等表現。董某民親屬反映,2012年楊某俠生育第三子後精神障礙症狀逐漸加重。2017年以來董某民在楊某俠發病時對其實施布條繩索捆綁、鐵鏈鎖脖、有病不送醫治療等虐待行為。
2022年2月22日
檢察部門行動
•豐縣人民檢察院經依法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董某民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以涉嫌虐待罪依法批准逮捕。
資料來源:央視新聞

字號: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