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詐騙之島」由來

1990年代「金光黨」橫行

所謂「金光黨」,就是用鍍金的假黃金丟大街上,看到有人去撿,就跑過去說「見者有份」,遊說撿到「黃金」的人用現金換「黃金」。此外,「勒索」詐騙、「親情」詐騙也風行一時。例如,打電話給某人,說「其兒女在他手上,須馬上給某個賬戶入錢,否則撕票」。

2000年後電信詐騙成主流

「電信詐騙」案以假冒公務機關和「援交」等詐騙最多。此後,由於島內不少民眾因電視購物、網絡購物導致個人資料外洩,不法分子假冒「購物平台」或「金融機構」行騙。

2003年起從島內轉向大陸

台灣騙徒把目光瞄準了大陸。詐騙集團首腦在廈門用手機指揮手下犯案,開始以中國大陸為基地,對周邊國家和地區的民眾實施詐騙。僅2006年全台灣因電信詐騙財產損失就高達185.9億元新台幣。

2008年騙徒把總部轉回台

台灣經濟在金融海嘯中受到重創,加之台灣民眾防範意識增強,台灣騙子便將犯罪總部轉回台灣,開始專門針對大陸居民行騙,同時派少數台灣人或直接聘用大陸當地人在大陸負責取款。

2009年兩岸合作打擊騙案

兩岸在南京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合作打擊電信詐騙。台灣詐騙集團於是開始向海外拓展,把犯罪據點(電話機房和網絡據點)搬到非洲和東南亞。

2015年台騙徒高達10萬人

從2011年起,台灣詐騙集團更加猖獗,大陸電信詐騙案的平均年增長率為70%以上;詐騙金額平均每年高達百億人民幣,2015年更是暴增至兩百億人民幣以上。到了2015年前後,台灣的詐騙業務「集團化、產業化、國際化」到了相當高的水平,從業人數在10萬左右。

2022年驚爆人口販賣案

台灣警方估計,近一個月來,有超過5000名台灣民眾被騙到柬埔寨從事行騙,被限制人身自由,甚至遭虐待,而案件多是「台灣人騙台灣人」。

大公報記者何德花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