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追蹤/滑坡修復耗數百萬 業主須分擔

  圖:紅山半島受山泥傾瀉影響的三幢獨立屋中,70號及72號屋均被確定有僭建。\大公報記者林良堅攝

一場世紀暴雨引發山泥傾瀉(山體滑坡),「沖刷」出紅山半島部分豪宅長期存在僭建問題,有人更非法拆除部分擋土牆,以建造地庫窗戶。政府已安排承建商噴石屎鞏固斜坡及修復,相關費用達數百萬元,這筆高昂費用應由涉事業主承擔,還是公帑找數,引起社會關注。

法律界表示,業主私自拆除官地範圍的擋土牆,政府會追究其刑事責任,而鞏固修復等工程費用則視乎公契而釐定業主所支付的比例,若業主不服進行訴訟,比例如何最終由法庭判決。\大公報記者 楊州

屋宇署今入74號屋視察

70號和72號屋涉及僭建,74號屋日前拒絕屋宇署人員入內視察。《大公報》昨日就紅山半島獨立屋僭建及拆除官地擋土牆的有關執法進度向屋宇署查詢,獲得的回應是署方向法庭申請手令,74號獨立屋業主已同意讓署方人員今日進入有關處所視察,該屋業主為公關名人袁慧明。

屋宇署指出,70號屋最低一層平台僭建物約5米乘13米,該樓層後面亦有一個5米乘6米僭建地庫,但整體樓宇結構或近政府斜坡的擋土牆沒有明顯危險,不用即時圍封,露天泳池則暫時圍封。72號屋現正搭棚裝修,署方指出,72號屋最低一層平台僭建一層約17米乘9米地庫,且非法拆除部分擋土牆以建造地庫窗戶,有關僭建物對整體樓宇結構安全構成高度風險,仍須臨時圍封,72號屋對出政府斜坡上亦有一個非法新建水池,暫時未確定是否連接遭非法破壞的擋土牆。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就紅山半島的山泥傾瀉個案,土力工程處已完成巡查山泥傾瀉地點以外的部分政府斜坡,並沒有發現異常情況,其餘的政府斜坡會於今日完成巡查。

根據《建築物條例》,未經批准而進行建築工程屬嚴重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兩年及罰款40萬元。若有關工程進行的方式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受傷或任何財產損毀的危險,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判監禁三年及罰款100萬元,如建築工程在沒有取得屋宇署批准及同意的情況下進行,屋宇署亦可根據《建築物條例》向業主發出法定命令,飭令業主清拆有關僭建物或糾正違規情況。

專家:至少四處出現滲漏

除刑責外,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政府正進行的鞏固修復等工程,涉事業主要承擔相關費用,「雙方要視乎公契而定,可能是八比二、七比三或五比五」,或者雙方就工程費用分擔達成共識或協議。

註冊結構工程師陳延年指出,根據今次紅山半島塌陷山泥加以鞏固斜坡的噴石屎費用約數百萬元,而加固擋土牆工程一般不會超出1000萬元。

土力工程處前處長陳健碩昨日在電台節目中表示,涉事的獨立屋至少有四處出現滲漏,其中有外露水管仍不斷出水,未知是否屬僭建。業界關注所有山坡工程,包括挖掘、帶水喉管的工程如泳池,政府於1994年觀龍樓山泥傾瀉事件後,推出斜坡維修的專業指引,就斜坡上喉管工程的防漏、檢查、維修及保養提出嚴謹要求,憂慮負責有關獨立屋僭建工程的人士,未必會跟隨指引。

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業主須根據《斜坡維修指南》,維修所負責的任何斜坡或擋土牆,以確保其狀況良好。私人樓宇業主有責任維修其地段範圍內的斜坡和擋土牆。根據土地批約條款,私人樓宇業主亦可能需要負責維修與其地段毗連的斜坡及擋土牆。根據指南,若斜坡或擋土牆崩塌而導致人命傷亡及財物損失,業主或維修土地當事人可能需要支付大筆修葺費用。除砌石牆外,擋土牆的牆體一般需要較少的維修工作,但擋土牆的排水設施則須例行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