釐清細節/社福界盼政府加強講解法例
社工界及幼兒業界希望,當局清晰說明何謂嚴重損傷,擔心強制舉報虐兒條例生效後,或出現濫報情況,期望當局能夠舉辦座談會或培訓課程,解釋法例內容,更清晰說明不同情況下的處理方式。
大公報記者翻查社署數據,過去10年新增保護兒童個案,除了在新冠疫情前兩年錄得下跌,整體呈持續上升趨勢,對比2014年的856宗,去年飆升至1457宗,升幅超過70%,今年首季錄得411宗,按走勢有機會再創新高。
至於虐待性質方面,身體傷害/虐待及性侵犯,一般佔比率較多,有關類別已佔超過70%,其次是疏忽照顧,心理傷害/虐待由於較難舉證,佔的比率較少。
各專業界別普遍支持條例通過,但關注執行細節方面。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向大公報記者表示,歡迎條例通過,讓社會更關注虐兒問題,及時保護兒童身心安全。她同時指出,涉及家庭關係的個案往往問題複雜,舉例以往有案例,父母非常疼愛子女,卻因為一時氣憤體罰子女個案,但透過輔導或溝通改善親子關係,可能較報警和上法庭會有更佳效果。她期望,條例能進一步釐清必須報警的具體情況,對一些較輕微情況,設定社工處理個案空間。
香港幼稚園協會會長唐少勳表示,幼兒未必能夠清晰表達,擔心幼稚園教師要掌握法例要求,決定是否舉報會有一定困難,她又舉例,幼兒不時會在家中走動而撞傷手腳,造成瘀傷,要釐清是否由虐待造成,往往需要時間。
社工憂濫報嚴重
有前線社工坦言,虐兒條例生效後,相關專業人員為免觸犯法例,只要遇到有懷疑情況,也會作出舉報,可能出現寧枉毋縱,甚至濫報情況。唐少勳期望,政府能夠舉辦座談會或培訓課程,並加入「情境題」等方式,清楚解釋法例內容。
港大兒童及青少年科學系臨床教授葉柏強表示,醫護人員有足夠經驗判斷懷疑虐兒個案,例如傷勢是否在不同時間造成,受傷位置不尋常包括在臀部、大腿內側等。他期望政府在18個月準備期,為醫護提供更多培訓。 大公報記者 賴振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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