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及地政署執管土地違規欠妥
新界土地違規發展問題令人關注,申訴專員公署(申訴署)主動調查發現,規劃署處理重複違規的土地發展個案,做法欠缺阻嚇力;而地政總署就處理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個案的優次指引,則有欠清晰。 規劃署和地政總署表示接納公署建議,會進一步完善執管流程和加強執管力度,並加強跨部門協作。\大公報記者 莫思年
兩署接納16項改善建議
在2018至2023年期間,規劃署每年平均接獲約1680宗涉及違例發展的投訴。同期,規劃署所發現涉及私人土地的違例發展個案,每年平均約425宗。申訴署昨日發布規劃署及地政總署對土地違例發展的執管行動主動調查報告,並向兩署提出16項主要改善建議。
有關規劃署檢控做法,公署審視兩宗涉規劃署重複檢控個案,留意到兩宗個案均屬將私人土地違例用作貯物及停車場,其中一宗有業主3年內3次相同違規發展,將農業私人土地改成停車場,規劃處先後3次發通知書,頭兩份有遵辦,直至第三份未有遵辦才成功檢控,判處罰款13.7萬元。
規劃署會視乎違規者是否一年內重複違規,將法定通知書的遵辦期限,由3個月縮短至1個月,公署指該做法對部分冥頑不靈重犯者欠缺阻嚇力,提議在釐定遵辦期限時,將重犯者違規次數、所涉地段面積、違規性質及對環境影響加入其中作考慮,並以遞減的方式縮短遵辦期限,增加違規成本。公署亦建議規劃署應檢視現時人手狀況填補空缺。
對於地政總署,報告批評該署欠缺清晰判斷優次個案的指引,導致有誤判情況,有涉及綠化帶內政府土地被填土及堆放建築廢物個案,地政總署在接獲規劃署轉介8個多月後才安排巡視,被錯誤界定為非優先類別。報告也指出地政總署未有適時完成屬優先處理類別的個案,其中一個案涉及海岸保護區非法堆填及填土工作,個案早於2022年9月被確認,但視察、蒐證、評估檢控等,耗時長達15個月,署方處理效率有改善空間。
陳積志指出,私人土地違規,為規劃署的執法責任,政府土地佔用或違規則為地政總署的責任,但如果部分土地涉及政府官地及私人土地,就出現權責不清晰的地方,兩署「對各自權責分工有不同理解」。陳積志表示,公署已為兩署「打通經脈」,各自已成立由各自副署長共同主持的分作小組,並推出先導計劃,採取聯合執管行動,選定兩個涉及私人農地的大規模違例發展採取聯合執管行動,涉及總面積超過4500平方米,合共14幅私人農地。截至今年8月,地政總署已成功收回其中11幅私人農地,其餘土地的違規事項都得到糾正。
精簡執管程序
規劃署和地政總署表示接納公署的建議,並跟進署方的建議進一步完善執管流程和加強執管力度,並加強跨部門協作。規劃署表示會繼續致力打擊《城市規劃條例》下的違例發展。隨着《條例》修訂後新增「受規管地區」,受規劃署執管的土地範圍預計會持續增加,為應付預期增加的工作量,會繼續精簡其執管程序,加快處理違例發展個案。
就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和私人土地違反地契條款的情況,地政總署表示,會繼續加強執管工作,並以風險為本的原則釐定處理優次並檢視現有指引,加強員工培訓,以便適時跟進違規和違契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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