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取消「公攤面積」 學者:有助提高買房信心
【大公報訊】據中新社報道:一周之內,內地兩地先後官宣「取消公攤面積」。12月17日,河北省張家口市發文明確,取消商品房銷售價格限價機制,鼓勵實行「現房銷售」,逐步推進「取消公攤」。12月12日,湖南省衡陽市亦發文明確,自2025年1月1日起商品房銷售實行套內建築面積計價。
事實上,今年更早之前,廣東肇慶和湖南湘潭等地就提出「取消公攤」。此外,包括廣州、杭州、長沙和廈門等地,雖然未明確取消公攤,但也通過放寬對贈送面積限制、優化陽台等空間面積計算規則等方式提高實際得房率。
從近些年的政策看,取消公攤漸漸成了一種共識。2019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網發布了《住宅項目規範(徵求意見稿)》,其中就指出「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而近些年這一趨勢明顯加快。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接受內地媒體採訪時表示,這幾年關於公攤的批評就是得房率太低了,導致買房權益受到影響。政策接連出台說明取消公攤是2025年的一項重要工作,100平方米的房子得房率可能達到100%,有助於提高購房品質、買房信心,增強購房積極性。
增加透明度 釋放購房需求
對於多地接連出台政策說明取消公攤,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認為,部分城市在實施按套內面積計價後,購房者簽約面積即為實際入住面積,將有效解決以往「買大住小」的困擾,切實保障了購房者權益,真正做到「所購即所得」。
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研究員劉琳說,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銷售,並不意味着取消公攤,公攤成本會計入套內建築面積價格中去。「不論以建築面積計價,還是以套內建築面積計價,只是兩種不同的計價方式,總購房成本不會發生變化。」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可避免一直以來被詬病的公攤過大、測量過程不清晰等問題,倒逼房地產開發企業優化產品設計,提高住宅品質,把公共部位設計得更加集約高效。在總價計價基礎上,同時增加套內面積計價方式,可以使消費者的購房成本更清晰,有利於購房選擇。
同策研究院研究總監宋紅衛分析稱:「取消公攤面積符合購房者的利益訴求,有助於購房需求的釋放以及高品質住房的打造,也是房地產行業進入到存量階段後行業未來的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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