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申報Q&A
Q:公屋居民擁有住宅物業是否一定要遷離公屋?
A:若公屋戶籍內任何家庭成員在港擁住宅物業,整個家庭須遷離單位。
若公屋租戶在香港以外(不論中國內地或海外)擁有住宅物業,須申報資產,若該物業有租金收入,須申報入息。若入息及資產及仍符合相關要求,未必需遷出公屋。
Q:房委會/房協如何查核公屋租戶持有物業情況?
A:房委會:由2023年中開始,房委會與土地註冊處建立了資料比較及核對機制,可透過「查冊」掌握租戶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或土地。若涉及海外物業,房委會會致函相關機構查核。
房協:一直有進行「住宅物業權審查」的隨機抽查,及後於2024年與土地註冊處建立新機制後,會主動比較及核對租戶是否擁有本地住宅物業或土地。此外,房協跟大灣區部分城市相關部門建立了溝通渠道,協助查核懷疑濫用公屋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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