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事港心/黎智英罪成彰顯司法公正\凌友詩

高等法院裁定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三項罪名成立。香港人人額手稱慶。從抓捕黎智英開始到法院對案件裁定其罪名成立,歷時5年多,途經幾番風雨,今天終於法院作出公正判決。我認為這次裁決有四個非常重要的意義:

第一,法律作用的彰顯。2020年以後,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雖然先後制定實施,然而法律的意義在於用法。當這個法律能夠真正懲處惡人,制止惡行,它才是有用的法律,才能申明法義。尤其當引用國安法律起訴這樣一個危害國家安全的首惡並被定罪,國安法律的權威才算完全確立下來。

第二,香港正義的伸張。香港回歸以後,亂港勢力利用舊選制漏洞進入了立法會,加上反中亂港分子操控部分媒體,令香港一度進入一個是非不明的時代。當時外部勢力和反中亂港分子為了奪取特區政權,極盡囂狂之能事,惡行罄竹難書,善良的市民怒不敢言,有的人噤若寒蟬,最終反中亂港分子挑起了嚴重破壞香港秩序的黑暴。雖然在中央制定實施香港國安法,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後,香港實現由亂到治的重大轉折,然而正義的伸張,卻有待法律對黎智英這罪魁禍首作出定讞和制裁。如今的判決扭正了倒懸的天地,正式宣告反中亂港分子霸道橫行的日子經已終結,這是香港的正義真正得到伸張的時刻。

第三,司法公正的展現。黎智英案是在完全公平、公正、公開下進行審訊。警方搜證細密,證人證詞詳實,法官反覆推敲,最後作出裁決。值得注意的是,負責審理黎智英案的法官,雖然被美西方威嚇實施所謂「制裁」,但他們無懼外部壓力,根據控辯雙方的證物證詞,嚴格按照司法程序、國安法和相關本地法律審理案件,最終裁定黎智英罪名成立。案件審訊期間,不少美西方國家駐港領使館派員全程旁聽相關案件的聆訊,正好證明案件的審訊過程完全是公平、公正、公開。而不論是案件審訊期間或作出裁決後,中央和特區政府都支持和尊重法官依法審理案件,以實際行動維護香港的司法獨立,這是香港法治史上一個很重要的典範。

第四,還香港以天清地寧。《蘋果日報》創辦至今整整30年,其妖風瘴氣也瀰漫了30年。黎智英除了勾結外部勢力損害國家利益和意圖推翻中國共產黨動搖國家根本之外,還在以色情、暴力、謊言、詭辯荼毒人心。這30年間,多少純潔的孩子走上歪路,多少和諧的家庭人倫悖乖,多少經濟民生的急需為之耽誤。直到他被捕、《蘋果日報》結業,年輕人才慢慢回到正常的軌跡,家庭和社會才慢慢得到修復。判處其罪成,是一份公開向社會和人類的昭示:天地正氣不容此妖風再長。

今天法律終於彰顯了其公正和威力。但法律的判決無法涵蓋其大惡與萬一。須知法律除了量刑定罪,更有教育和昭示後人的意義。我希望法官除了衡量黎智英的具體罪行,還必須考慮他對社會和人心所造成的深遠流弊,使來者不敢犯。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