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速遞/11原居民套丁案上訴得直 撤定罪及刑期

【大公報訊】記者陳劍報道:沙田多名原居民與發展商合謀「套丁」,發展大輋村丁屋屋苑案,11名原居民2015年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串謀訛騙罪成,判囚2年半至2年10個月,這案亦是本港首宗涉出售丁權而被裁定罪成的「套丁」案件。他們早在10年前已提出上訴,惟期間曾有涉及丁權的司法覆核。上訴庭至2022年才就他們的「套丁」案聆訊,3年後才於昨日(23日)下判詞,裁定11名原居民全部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刑期。

法官表示,上訴人就律師失職的理據成立,包括辯方律師同時代表發展商及原居民,存在嚴重利益衝突,過程中亦涉壓制部分被告的獨立辯護權利,導致不公平審訊,故裁定全部上訴人得直。但法官強調,本案被裁定得直,並不代表法庭認為政府是認可套丁這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