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牛山/衝刺閱讀\喬 苓

自從前幾年成為跑步愛好者,每年都會設定一個目標總里程。過去一年因為前期有些散漫,進入十二月的時候,打開手機上的跑步軟件發現留下了兩百公里里程的「大坑」,於是為了達成預定目標,上個月即使上街去買醬油的一公里短路,也要打開軟件跑着去,所謂「蚊子再小也是肉」,在這樣稍有些「摻水」的方式下,終於趕在年底達成了目標,心滿意足地在後面框框裏打上一個標誌已完成的對號。

到了年底,好幾件預期計劃的事項都是以「摻水」方式在衝刺完成。去年初立下的flag裏,計劃每周閱讀一本書,這樣全年至少能讀完五十本書。人不想做事的時候總能找到各種理由,比如這周要出差沒時間讀,下周身體不舒服沒力氣讀,結果到了十一月的時候,發現還有二十本書的欠賬。於是開始想辦法,一是選了多本篇幅在兩百頁以內的書,兩三天就讀完一本;二是只抓核心主線而跳過次要情節,先「登堂」而不「入室」。緊趕慢趕,前幾天總算勉強完成了目標。

一直以來接受的教育是做事要扎扎實實,有時反思像這樣「摻水」地去衝刺完成一個數量目標是否有意義,直到前幾日看內地一位劇作家的文章,心理才有所緩釋,原來大家偶爾也會重「量」而輕「質」。這位劇作家透露曾立下在兩個月內完成百部外國經典劇作閱讀的目標,在實施過程中歷盡挫折,最後為了完成「一百部」的數量,竟也會揀篇幅最短的劇本去讀,而且讀得囫圇吞棗,閱讀變成了同毅力和意志的對抗較量。

「摻水」地衝刺閱讀雖然帶來了心理上一時的不適,不過坦白說,完成目標的抵達感確實也讓人滿足,那些覺得會成為「過眼煙雲」的文字,其實並未被快速遺忘。我們經常執著於完美,倘不能完全做到完美,或許不如先完成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