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是非/從BBC禁用「綁架」字眼 看西方的「新聞自由」\卓 銘

對黎智英案,美西方反華政客和媒體長期以來的論述,就是將案中危害國家安全的嚴重罪行,偽裝成新聞自由等的所謂「普世價值」。這種論述並非訴諸於法理或邏輯,而是用非理性和「博同情」的方式試圖為黎智英脫罪。然而,隨着近日西方媒體曝光美國入侵委內瑞拉的內幕,從BBC發出禁用「綁架」字眼的內部指引,到美國主流媒體集體「失聲」,世人看到,美西方根本不存在其口中所聲稱的「新聞自由」,西方媒體沒有任何資格來干預香港的司法。

一、何以美國主流媒體不敢提前報道入侵委內瑞拉?

美國入侵委內瑞拉雖然震驚全球,但據外媒報道,《紐約時報》與《華盛頓郵報》等美國媒體,在事前已經得知消息,但基於「避免令美軍陷入危險」的理由,因此沒有即時報道。雖然《紐時》與《華郵》事後沒有回應有關質詢,但美國國務卿魯比奧接受美國廣播公司訪問時,卻表示「一些媒體早已收到外流消息,但為了安全問題沒有報道……我們對此非常感激,否則可能會有美國人因此喪命」,等於間接承認了此事的真實性。

問題來了,為什麼《紐時》和《華郵》以國家安全為由自我審查,美國上下以至全世界都沒人覺得有問題,但來到黎智英利用旗下媒體煽動暴亂、危害國家安全,就有一班人跳出來說這是「新聞自由」?其中《紐時》和《華郵》對黎智英案也有「親自下場」,前者稱案件反映「香港新聞自由被一步步侵蝕」;後者則形容案件是「對言論自由的審訊」、稱「黎智英和《蘋果日報》不是罪犯」云云。

什麼是說一套做一套,《紐時》和《華郵》可謂表演了個淋漓盡致。其一邊高喊黎智英無罪、《蘋果》煽暴是新聞自由;自己卻又一邊緊守規矩,不敢逾越美國國家安全紅線半步。《紐時》、《華郵》對黎智英再多的粉飾,都比不了這個活生生例子的說服力。事實是,美國媒體根本是受制於政權之下,國家利益就是高於一切,而這對美國媒體而言可不是新鮮事。例如,上世紀冷戰時期的古巴「豬灣事件」,《紐約時報》就在報道中略去了美軍行動部分細節;近至去年8月,美媒亦因安全理由暫延報道美俄交換囚犯一事。

二、何以BBC等要配合美國發出「禁用詞」指引?

更值得玩味的是,近日又有英國BBC員工公開了一封內部郵件,當中提到BBC對美國入侵委內瑞拉的報道方針,並特別強調一些不同字眼上的區別。例如提醒記者美方對行動的描述是「捕獲」(captured)、可在適合情況使用「拘押」(seized),但關鍵是:避免使用「綁架」(kidnapped)。不僅如此,還要求記者必須「牢記於心」(keep in mind)。

雖然信中關於字詞的選擇問題看似不多,但從媒體採用什麼字眼,便能反映其對事件採取什麼態度和立場。根據英國最權威的《牛津字典》,「kidnap」的意思是「以非法武力帶走某人」。如此一來,BBC為何要記者避免使用該詞可謂一清二楚,簡言之就是不提美軍入侵委內瑞拉和擄走總統馬杜羅夫婦的「非法性」,迴避美國公然違反國際法的本質,試圖「洗白」美國的非法行徑或試圖替美國「洗腦」讀者觀眾。

媒體本身有政治立場並不出奇,連英國首相斯坦默也不敢公然表態美國入侵行徑是否符合國際法,BBC作為英國公營媒體,跟隨政府口徑也不是不能理解。但BBC對委內瑞拉的報道方針,卻牽出一個更加重要的問題:BBC對與美國相關的所有新聞,是否都採用一致標準?畢竟,美國當局巨額資助該媒體早已人盡皆知。

世人看到,BBC對美國犯下如此嚴重罪行尚且「視若無睹」,卻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舉措「往死裏整」。在2019年黑暴期間的嚴重偏頗報道尚且不論,近期還以訪問黎智英女兒為名,公然替其散播嚴重失實的言論。其所作所為,嚴重干擾正在進行的法庭審判。人們不禁要問,BBC是否也有一份關於黎智英案的「禁用詞」指引?例如只能用「新聞鬥士」、「傳媒大亨」,禁用「西方代理人」、「西方間諜」;必須用「極權壓迫」、「港人反抗」,禁用「證據確鑿」、「公正判決」?

西方媒體會因為政治立場而淡化美國違反國際法,就表示他們會同樣因為政治立場而藉黎智英案抹黑香港。所謂「關注新聞自由」背後是政治的算計。美西方的新聞沒有比較高尚、言論也沒有比較自由,國家利益仍然是所有媒體都要遵守的最高原則,任何人想利用黎智英案大做文章,干預香港司法,不過自曝其虛偽雙標的一面。而香港特區依法審理黎智英案,在公平、公正、公開的情況下對黎智英作出裁決,正是在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和權力,並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依法保障香港市民的權利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