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以最大公約數推進宏福苑安置方案

特區政府全力推進宏福苑安置工作,上周末開始向宏福苑居民徵求長遠安置方案的意見,提供包括收購業權、「樓換樓」、原區新建等選項。宏福苑居民眾多,有不同意見不足為奇,但應以最大公約數為依歸。從各方了解情況而言,盡快得到妥當安置是大多數居民意見,而「原址重建」耗時長達10年、涉及問題太多,並非務實有效方案。當然,具體建議仍然有優化空間,相信特區政府會繼續與居民密切溝通,積極推進安置工作。

讓受災居民早日得到妥當安置,是特區政府及社會各界的高度共識。而出於收集意見的目的,為居民提供更多可能的選項,是必要的。但同時也需要向居民解釋清楚不同方案的利弊,交代所需時間及相關程序等。而根據宏福苑實際情況,原址重建並非好的方案。

首先,原址重建要先收購業權,而處理產權確認、代表委任、重建程序及表決門檻等相關法律事務,或需時數年;其次,香港人口密集,不宜採取爆破拆除,清拆7幢樓宇需要約一年半,新樓規劃及建造還需要4至5年。即便特區政府特事特辦,但必要的程序也是不能省的,否則又可能帶來新的問題隱患。這樣估算下來,整個重建過程需要9至10年,即最快2035年才能完成。

一個可參照的國外案例是,2017年導致72人死亡的英國倫敦格倫費爾大樓火災,事後的調查和善後安排耗時數年,至今仍未結束。最終調查報告去年2月公布,大樓拆除工程於去年9月啟動,預計需要兩年完成。相關刑事調查和民事索賠仍在進行。

如此漫長的過程,不要說宏福苑居民和社會各界等不起,10年以後的樓市是什麼狀況,其間受影響居民住房如何補貼,都是不得不考慮的問題。而且時間拖得越久,可能產生的糾紛就越多,需要花費的公帑也越多,對相關持份者而言,都是難以承受的負擔。

更何況,宏福苑原址是火災慘劇的發生地,不少居民的心理創傷不是短時間就能修復,不少居民不願返回傷心地,這樣的心理需求也應充分考慮。原址重建後的樓盤,物業估值、按揭保險、市場流通都會受到影響,也直接關係受災居民的切身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一度提出「原址重建」的工程界立法會議員、土木工程署前署長卜國明也認為,「易地重建」更為可行。他表示自己早前提出原址重建可節省時間的說法,是基於「原址原圖則」的設想。但考慮到宏福苑逾四十年的樓齡,原圖則已不符合現行建築要求和消防標準,也無法使用原地基,而「易地重建」可省去拆卸步驟,時間將大為縮短。作為資深工程專家,卜國明議員的意見,值得傾聽和採納。

綜合以上因素,堅持要求原址重建的究竟佔多大比例、所謂聯署請願是否存在「少數人聲大」的輿論偏誤,需要在廣泛收集意見後綜合研判。另外,在政府收集意見的同時,網絡上出現了「宏福苑原址土地將被撥給發展商建豪宅出售」的說法。對此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日前指出,宏福苑原址拆卸後不會再建住宅,只會做社區設施,強調「不會有任何人可在該幅土地上賺錢」,這是對不實傳言的及時澄清。

加快落實安置工作,是目前宏福苑居民、特區政府及社會各界的高度共識,區別只在於如何讓方案更好地切合居民訴求。各界相信,在聽取居民的詳細意見後,特區政府會以大多數居民的意見為依歸,實事求是地細化、優化具體建議,拿出一個最大限度符合各方利益的安置方案,讓宏福苑居民安心放心、盡快安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