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從無任何悔意,「求情」理據何在?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被裁定破壞國家安全等罪名全部成立,昨日起案件進入判刑前的求情程序。諷刺的是,當年曾高叫「為美國而戰」、「入獄是人生巔峰」的反中亂港罪魁禍首,如今卻要律師以「年齡老邁」為由要求「輕判」。然而,黎智英自始至終都沒有表現出一絲的悔意,更沒有就其對香港造成深重災難作任何道歉。黎智英沒有資格獲得任何「減刑」待遇,否則,於法不符、於理無據、於民情不合。
過去156天的審訊,以及長達855頁的判詞,早已清晰證明黎智英並非「受害者」,更不是什麼捍衛民主自由的「英雄」,而是一個長期勾結外國勢力、煽動社會動亂、危害國家安全、嚴重破壞港人利益的亂港禍首。其所作所為與所謂「新聞自由」無關,與「人權自由」無關,而是一個外國政治代理人觸目驚心的違法事實。
一些西方政客、媒體以及黎智英家人,為求替黎智英脫罪,過去近兩年時間裏不斷造謠、抹黑香港,甚至公然恐嚇制裁審理的法官。到了判決的前後,眼見「撈人」無望,又渲染黎智英的所謂「健康問題」,聲稱其牙齒腐爛、指甲變灰脫落、站立有困難、體重急減10公斤云云。然而,不論是黎智英出庭時的表現,還是權威的醫療報告,都在說明這些都是謊言。
昨日控方引用收押所醫務人員報告指出,黎的健康狀況正常。例如,其入獄時體重為80公斤,今年1月為79.2公斤,反映其身高與體重比例的BMI指數幾乎沒變。黎曾在2021年提出牙痛、腳甲感染,經署方妥善處理後,就再沒有提出其他健康問題。黎在獄中享有《監獄規則》下在囚人士的權利,而醫管局和衞生署人員會定期巡視監獄、提供牙科等治療,必要時可轉介至醫院治療。控方還指出,黎在獄中可閱讀、休閒及戶外運動,並每日接受健康監測。
至於被大肆炒作的所謂「單獨囚禁」,真正原因是黎智英自己因怕被其他囚犯騷擾而提出的申請,絕非什麼「不人道待遇」或「遭到虐待」。更何況,過去幾年還押期間,黎智英從未作出任何投訴,這足以說明問題。昨日在庭審時,黎的律師也不敢拿這些理由來「求情」,而是以「監獄生活對黎智英是負擔」來陳述。但正如法官所質疑的,監獄生活對任何人都是負擔。以這樣的理由來求情,反映黎智英根本就是無「情」可求。
事實清楚地證明,黎智英沒有遭到任何所謂的「不人道待遇」,西方傳媒及黎智英家人多年來炒作黎智英的「健康狀況」,不過是杜撰謊言,企圖「賣慘」博同情,企圖抹黑特區政府及司法人員。
求情是被告被判定有罪後、法官判刑前,向法庭提供相關背景或理由,以請求減輕刑罰的過程。這是普通法下司法程序的一部分,也是被告應有的法律權利。法庭給予黎智英求情機會,這是香港司法公正的體現。正如有法律界人士指出,香港國安法的刑事司法程序符合普通法的標準,黎智英案反映這個情況。法官根據案件證據及適用法律獨自作出判決,不受任何其他人干預。
當年「出入白宮」、「一呼百應」的黎智英,曾在台上大言炎炎地稱「為美國而戰」、「不介意做漢奸」,更稱「入獄是人生巔峰」,如今已全然換了另一副可笑的嘴臉。如果他真心悔改,真心道歉,或許還有減刑的可能,但以其如此表現以及海外律師團隊與反華政客勾結的言行來看,他沒有任何理由得到「輕判」,法官會以最終的判決,彰顯法治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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