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是非/黎智英「悲情牌」騙不了香港社會\忠 傳
高等法院上月裁定黎智英涉及的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三罪俱成,包括黎智英在內的9名被告,日前完成求情程序,法庭擇日判刑。雖然黎智英的犯罪行為早已是罪證確鑿,但社會對案件的關注度持續升溫。對一般市民而言,這宗案件不只是一個人的司法結局,更像是一面鏡子,照出了一條清晰的底線:法律面前沒有例外,國家安全不容交易,任何把香港市民利益推向風險邊緣的行為,都必須依法處理。
近段時間,香港社會各界對於這一案件的評論,至少有三個觀點值得注意,因為它們觸及的不是枝節,而是香港長治久安的根本。
第一,案件揭示外部勢力干預的嚴重性,國安風險從來不是「抽象概念」。有人對外部干預輕描淡寫,說成「國際關注」「外部聲援」;但一旦牽涉到游說外國政府對國家和香港實施所謂制裁、借外力向香港施壓,性質早超出任何新聞自由或言論自由可以涵蓋的範圍時,就選擇默不作聲。
抵住外部雜音依法裁決
香港是中國的香港,是國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任何把外力引入本地政治、意圖以外部壓力改變香港管治秩序的行為,本質上都是把香港推向地緣政治的棋盤,讓市民成為代價的承擔者。這不是危言聳聽: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社會撕裂、經濟受創、交通癱瘓、學生無法正常上學,這些都是港人親身經歷的傷痛。若任由外部勢力及其代理人合流,把香港變成可被「任意擺布」的地區,最終失去的只會是香港的穩定環境、國際信譽和市民安居樂業的日常。
也正因如此,香港國安法的意義,不在於它「多嚴」,而在於它把漏洞補上,把什麼「不能做」清清楚楚寫在法律裏,讓香港社會有一條可依循、可預期的底線。國安底線越清晰,城市越穩定;城市越穩定,投資越敢來,人才越願留,民生才有改善空間。
第二,法治的核心是程序正義與根據證據作出裁判,而不是輿論包裝。黎智英一案審理歷時甚久,程序嚴謹,法官審視證據後作出裁決,這恰恰體現香港法治的價值所在:定罪不是靠喊口號,也不是靠「你是誰」,而是靠證據、法律與公開可檢驗的程序。有人總想把司法案件變成政治敘事,把法庭依法裁決抹黑成「政治迫害」,甚至把被告吹捧成「英雄」。但社會要警惕:一旦讓「敘事」凌駕「事實」,讓「同情」替代「法律」,香港引以為傲的法治根基就會被侵蝕。法治社會的底色,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因身份、地位、背景而獲特別待遇,也不因外部施壓、輿論喧囂而偏離正軌。這不只是對個案的態度,更是香港能否長期保持國際信任的根本。
香港能成為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其中一個最核心的支撐,就是法治與可預期。當市民看到法庭能在複雜環境下仍然按證據與法律審訊案件,看到司法機關能抵住外部雜音依法作出裁決,社會對制度的信心就會增強。這種信心,最終會轉化成對城市前景的信心:政府施政更易推進,市場預期更穩,社會成本更低,民生改善更可期。
第三,必須警惕「悲情牌」與「身份光環」對公眾認知的誤導。近年外部輿論操作黎智英案有一個固定套路:先為其貼上「新聞工作者」「民主鬥士」等標籤,再把案件抹黑成「未審先判」「長期羈押」,最後把法治問題偷換成情緒問題、把法律責任包裝成「道德迫害」。這種做法之所以有市場,是因為它利用了人性中對弱者的同情與對正義標籤的直覺反應。但真正的公道,不是靠眼淚決定,也不是靠身份遮蔽,而是回到行為本身:你做了什麼,造成了什麼後果,是否觸犯法律,證據是否成立,程序是否公正。任何試圖用「悲情」替代「證據」、用「光環」抵銷「責任」的做法,本質上都是對法治的消費,更是對香港市民利益的再次踐踏。
依法懲處亂港禍港分子
更加有害的是,這種「包裝」不只是為了某一個人,而是依附於一整套政治話術:把香港抹黑成「沒有法治」、把依法辦事說成「打壓自由」,從而為外部勢力干預提供藉口。香港社會若被這套話術牽着走,最後受損的仍是自身。在這一點上,香港市民必須始終保持清醒認識。
國家安全與城市繁榮從來不是對立,而是相互支撐。沒有安全,哪來秩序?沒有秩序,哪來投資?沒有投資與發展,哪來更好的民生?香港在走向由治及興的關鍵時期,必須守住底線、維護法治、拒絕外部勢力干預。對亂港禍港分子依法追責,既是對過去罪行的懲處,也是對未來發展的保障。唯有在事實面前保持清醒,在雜音面前守住理性,香港才有條件把精力真正放回「拚經濟、謀發展、惠民生」的硬功夫上,讓每一位市民都能在太平安寧的環境中生活得更好。
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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