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規報稅務資料 拼多多被罰10萬
【大公報訊】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長寧區稅務局表示,拼多多平台運營主體上海尋夢信息技術,因未按照《互聯網平台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的要求報送涉稅信息,被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企業雖已進行整改但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該局依法依規對拼多多作出罰款1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處罰決定。
據介紹,《互聯網平台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在2025年發布實施後,拼多多未按照要求報送2025年第三季度平台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涉稅信息。稅務機關在2025年11月依法對其作出責令限期改正通知,但其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
《互聯網平台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明確,互聯網平台企業瞞報、謊報、漏報涉稅信息,或者因互聯網平台企業原因導致涉稅信息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並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央財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院長樊勇表示,當前互聯網平台企業正在報送2025年第四季度相關涉稅信息,平台企業應依法履行信息報送義務,若違反規定要求,將面臨相關法律風險,情節嚴重的,稅務機關可對其從重處罰並依法責令停業整頓。
國家發展改革委經濟研究所研究員許生指出,稅務機關依法依規對拼多多予以處罰,其警示教育意義遠比罰款金額更為重大,對規範平台經濟秩序、促進公平競爭具有重要意義。頭部平台企業更應該積極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帶頭營造法治公平的競爭環境,在自身規範發展的同時,推動行業長期健康發展。
反內捲十案例 貨拉拉在列
另外,市場監管總局競爭協調司副司長趙春雷表示,當局依據《反壟斷法》公開去年約談貨拉拉(Lalamove),通過運用反壟斷「三書一函」制度,採取梯次性監管措施,強化震懾作用和社會監督,有力壓實平台主體責任,有效實現保護市場競爭、穩定司機群體就業、回應社會關切,促進平台企業和平台內貨車司機共贏。
市監總局召開2025年綜合整治「內捲式」競爭十大典型案例專題發布,趙春雷指出,當局就外賣補貼大戰約談外賣平台,曾兩次召開約談會,要求外賣平台充分認識低價無序競爭的負面效應,依法誠信經營、強化補貼信息公示、保障商家自主經營、嚴禁虛假宣傳、嚴禁價格歧視、嚴禁誘導食品浪費。同時,督促平台主動對外發聲,承諾公平有序理性競爭,推動多方共贏的行業生態。
趙春雷提到,去年就光伏行業「內捲外溢」作風險預警與整治,通過事前預警、政策協同、指導約談等方式,有效防範企業因內部行為外溢可能導致的海外反壟斷風險,幫助企業規避可能面臨的境外法律風險與經濟損失,促進行業競爭方式從「價格內耗」到「創新驅動」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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