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社情民意的「匯集地」 立法會不缺位不越位 ──「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系列評論之三
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在「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 促進特別行政區良政善治」專題研討會的致辭,系統闡述了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的立法原意和憲制意義,以及行政、立法、司法機關在支持和完善行政主導體制中的責任所在,特別強調新一屆立法會要履職盡責展現新風尚,做到支持政府不缺位、監督政府不越位,並對立法會議員提出「五點希望」,為「一國兩制」下更好發揮立法會作用、行政與立法良性互動校準航向,注入強大動力。
立法會作為特別行政區政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重要憲制地位和廣泛權力。行政主導並非是行政獨大,更不是否定或削弱立法會的作用。相反,擺脫了過去行政立法互相掣肘、內鬥不斷的困局,立法會真正可以解放出來,發揮議員出身不同專業背景、廣泛聯繫選民的優勢,把精力聚焦在香港改革發展、匯集社情民意上,發揮出不可取代的作用。
立法會是社情民意的「匯集地」,也是特區政府與民間溝通的橋樑。第八屆立法會是新選制下產生的第二屆立法會,全體議員都是堅定的愛國者,選舉創下高投票率,寄託着廣大市民對新一屆立法會更好履職盡責的殷切期待。香港正處在開創新局面、實現新飛躍的關鍵期,支持配合、監督促進特區政府更好施政,立法會大有可為,也必將大有作為。
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法施政,不是口頭上空喊支持,而是要有具體的實際行動。加強調研,匯聚民智,多動腦筋、多出主意、多想辦法、多提對策,讓政府的政策更貼地、更具可操作性、更容易落地、更快產生效益,是立法會職之所在、責之所繫。
夏寶龍主任提出立法會要做到「支持政府不缺位、監督政府不越位」,形成擔當有為、高效務實的新風尚,極具指向意義。回顧過去,反中亂港勢力利用選舉制度的漏洞竊據立法會席位,頻頻「拉布」及製造「流會」,導致大量經濟民生議案被拖延,香港深層次矛盾和問題持續惡化,教訓不可謂不深刻。第七屆立法會是完善選舉制度後產生的第一屆立法會,四年任期內,行政立法良性互動,不僅順利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亦高效通過北部都會區發展撥款等一系列重大發展方案,支持特區政府破解房屋、醫療等「老大難」問題,體現「不缺位」的擔當和「不越位」的理性,推進了香港良政善治,也為新一屆立法會更好履職盡責發揮示範作用。
立法會要發揮好作用,關鍵在於議員。議員怎麼樣,立法會就怎麼樣。議員的一言一行,社會各界都高度關注。議員是不是全力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有沒有為香港經濟發展民生改善提出高質量的建議,敢不敢同反中亂港勢力進行堅決鬥爭,能不能在個人操守方面為市民樹立榜樣,大家心中都有一桿秤。
立法會工作是一項崇高的工作,立法會議員備受各界尊敬。立法會沒有名譽議員,只有責任議員;議員不僅要立場站得穩,更要踏實真幹。做一個稱職的立法會議員並不容易,夏主任提出的「五點希望」,為好議員立下標準。
愛國愛港不是抽象的,而是具體的。立法會議員履職時都曾莊嚴宣誓,只有將忠於國家、忠於特區政府、忠於基本法體現在日常工作中、落實到具體行動中,才能把「愛國者治港」的制度優越性轉化為治理效能。特區政府積極推動改革破局發展,作為特區重要管治力量的立法會議員不是局外人,不能做旁觀者,要自覺與特區政府一道,心往一處想,力往一處使,全力協助特區政府攻堅克難。在重大原則問題上,要堅定地站在國家民族立場上,敢於鬥爭、善於鬥爭,旗幟鮮明地同反中亂港勢力作堅定鬥爭。
立法會議員是市民選出來的,民有所呼,我有所應,服務市民、服務社會,是每一位議員的本分。議員要心中裝着市民,急市民所急,想市民所想。要積極落區、落界,傾力聽取民意,對市民反映的急難愁盼問題要想方設法、竭盡所能去處理解決,對事關民生福祉的事情要全力推進。不管是什麼身份、從事什麼職業,做了議員後,就必須將立法會工作放在第一位,以立法會工作為優先,應當犧牲一些個人和團體利益。不能將議員工作當成「副業」,要有做事的硬本領,解決難題的真能力。只有全心全意投入,才能專業地履行職責,高質量參政議政。
此外,議員作為公眾人物,必須愛惜羽毛,克己自律,廉潔奉公,對自己高標準、嚴要求,行事以公心為先,捨小我、成大我。只有樹立好個人形象,才能維護好立法會的聲譽;只有敢於自我問責,才能得到社會尊重和認同;只有全心全意為民服務,才能履行好神聖的職責使命。
議員的表現如何,有議員守則等硬約束,也有軟約束,廣大市民在看,中央也在看。事實上,夏寶龍主任對議員的「五點希望」對所有「治港者」都有借鑒和督促作用。行政、立法、司法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將行政主導落到實處、完善發展,不斷提升特區治理效能,不僅可以推動「一國兩制」實踐越走越好、越走越穩,也為資本主義制度下行政立法良性互動探索出一條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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