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倫漫話/一幅畫引發的官司\江 恆
一八七七年六月,倫敦的天空陰雲密布,如同著名藝術評論家約翰·羅斯金的心情,他剛剛在邦德街新開幕的格羅夫納畫廊欣賞了轟動一時的藝術展,展出的作品精美絕倫,至少在當時看來極具前衛風格,他卻惹了一肚子氣。
除了少數幾件作品外,他對大部分展品極為不滿,認為它們矯揉造作、不倫不類。其中最糟糕的就是印象派畫家詹姆斯·惠斯勒的《黑色和金色的夜曲:墜落的煙火》。畫中背景是位於倫敦泰晤士河橋旁的熱門聚會場所克雷莫恩花園,畫家以輕盈飄逸的筆觸描繪了煙火在夜空中閃爍的景象。很讓羅斯金生氣的並非畫作的主題,而是繪畫的表現方式──在黑色和灰色的主基調上,點綴了綠色和黃色的潑灑狀油彩,使整個畫面變得模糊不清,唯一可辨識的就是幾個幽靈般的人形在畫框的底部徘徊。
頗有戲劇性的是,格羅夫納畫廊以致力於展示非主流作品著稱,而羅斯金偏偏以厭惡任何非主流作品聞名。他作為當時英國最具影響力的藝術評論家之一,盛怒之下以一篇尖銳的評論開炮,他先把畫廊經營者批評一通,稱其「不應該讓那些狂妄自負之徒,以如此接近故意欺詐的樣子進入畫廊」,接着又將矛頭指向惠斯勒本人,「我以前聽過很多有關倫敦人的厚顏無恥,但從未想過會聽到一個自以為是的傢伙,僅僅是為了把一罐顏料潑在公眾的臉上,就把畫要價二百基尼(註:舊英制貨幣單位,相當於一萬五千英鎊)。」
羅斯金的話立即遭到惠斯勒的反擊,他以誹謗罪起訴了羅斯金,並額外申請一千英鎊的賠償。這場審判於一八七八年十一月進行了兩天,法庭上發生的攻防轉換如同電影情節,引起輿論廣泛關注。作家保羅·墨菲在《墜落的煙火》一書中描寫了庭審情景:當惠斯勒手中揮舞着手杖,昂首闊步地走入證人席時,法庭內已擠滿了人。羅斯金的辯護律師費力地審視着惠斯勒的畫作,竭力想要理解它,「您用了多少時間創作它?或者說您多快畫完的?」惠斯勒答道,「可能幾天就畫完了。」此話引起陪審團哄堂大笑。辯護律師乘勝追擊地問道,「這就是你要價二百基尼的勞動?」言外之意畫作不值這個價錢。惠斯勒卻不慌不忙地回答道,「不,我索要的是畢生所學!」法庭上掌聲隨之響起。
惠斯勒最終打贏了這場十九世紀著名的誹謗官司,但他沒有得到任何賠償金,法官只象徵性判給他一個法尋(註:舊英制貨幣單位,相當於四分之一便士),更糟的是,他還需支付自己的訴訟費。這也多少反映出法官想盡快了結案件,他已對兩人為了幾句話而爭論不休的行為厭煩透頂。顯然這是一場得不償失的勝利,審判對兩人都造成了損害,惠斯勒破產了,羅斯金因精神崩潰病倒了。
實際上,外界對這場官司關注的焦點並非誹謗本身,而是藝術的衝突。惠斯勒作為「為藝術而藝術」理念的熱情擁護者,主張美學是捕捉生活的感覺、情感和戲劇性,要尋找超越世界上所能輕易看到的東西,如果藝術表達的高度僅僅是忠實地複製已存在的事物,那麼攝影師將是「藝術家的國王」。而羅斯金長期宣揚認真研究自然,認為藝術應忠於自然,並且具有秩序、意義和道德功能,他珍視精細描繪與嚴謹技法,對印象派與前衛風格極度排斥,視為「懶惰」和「墮落」,充其量是個地攤貨。由於兩人的視角截然不同,對藝術的評判也自然南轅北轍,矛盾不可避免。
從更深層次來看,這更是一場「現代藝術之戰」,即以道德、敘事、技藝為核心的傳統藝術觀,與以形式、感受、個人視角為核心的現代藝術觀的正面較量,也折射出十九世紀中後葉藝術哲學的分歧,背後蘊含着藝術觀念的轉變。事實證明,惠斯勒名義上的勝訴,在輿論上贏得了大眾對前衛藝術圈的支持,也加速了「藝術自主性」理念的傳播。
顯而易見,羅斯金與惠斯勒的恩怨,遠不止於一幅畫的評論爭議,而是十九世紀藝術從「再現」走向「表現」、從「教化」轉向「審美自律」的關鍵轉折點。正如惠斯勒後來在著作《溫和的藝術》中所言:「藝術的敵人,往往披着道德的外衣。」這場衝突預示了後印象派、象徵主義乃至現代主義藝術的興起,也凸顯了評論家與創作者在藝術定義權上的角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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