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論衡/香港維護國安發展成就 彰顯「一國兩制」制度優勢\王英津

2026年2月10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一國兩制」下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實踐》白皮書(以下簡稱「白皮書」)。白皮書的發表,不僅是對建立健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體系歷程的系統回顧,也是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發展成就的全面梳理,更是對中央與香港共同維護國家安全的經驗總結。在香港國安法實施五年後的重要時刻,白皮書的發表具有指引方向、凝聚共識、正本清源、激濁揚清的重要意義。

從「制度缺失」到「制度完備」

長期以來,受反中亂港分子的干擾和阻撓,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機制長期處於「缺失」狀態,成為國家安全的突出風險點。2019年,香港發生修例風波,反中亂港分子在外部勢力支持下,嚴重踐踏法治和社會秩序,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面對這種嚴峻局面,中央審時度勢、果斷出手。2020年6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以下簡稱「香港國安法」),並將其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區在當地公布實施。香港國安法對危害國家安全的四類犯罪行為作出明確規定,設立了中央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完善了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執行機制,填補了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漏洞,發揮了「定海神針」的作用,成為香港由亂到治的「分水嶺」,實現了「一法安香江」的重大轉折。

在香港國安法奠定堅實基礎後,香港特區迎來了完成延宕近27年的基本法第23條本地立法的契機。2024年3月19日,香港特區立法會全票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3月23日《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刊憲生效。該條例的制定,完善了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條例與香港國安法相容互補、渾然一體,共同構築起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雙法雙機制」,為香港築牢了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實屏障。

2025年5月13日,《維護國家安全(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規例》及《維護國家安全(禁地宣布)令》刊憲生效,進一步完善了駐港國安公署履行職責的保障機制,明確了特區政府部門及公務人員的協助義務,規定了相關罪行及罰則,宣布公署履職場所為禁地。這些附屬法例的制定,標誌着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總體落實,制度體系更加完備。至此,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體系實現了從無到有、從有到優的歷史性跨越。

從「秩序重建」到「蓬勃發展」

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的制定和實施,不僅重建了社會秩序與法治秩序,更為香港的繁榮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社會秩序全面恢復。五年來,香港社會治安狀況明顯改善,各界有目共睹。曾經困擾香港的暴力亂象徹底絕跡,社會秩序實現根本性好轉,法治精神和生活安寧得以全面恢復。通過建立健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體系,精準打擊並有效震懾了反中亂港分子,讓廣大市民重新享受到安全尊嚴的生活環境。

法治秩序重回正軌。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體系的建立,使執法、司法活動有法可依。2024年11月19日,45名反中亂港分子因涉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刑,其中戴耀廷被判監禁10年;2026年2月9日,香港特區高等法院就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等案件作出量刑裁決,黎智英被判監禁20年,重大司法案件彰顯法治精神。更重要的是,法律實施嚴格按照法治原則進行,充分保障無罪推定、辯護權等被告人權利,維護了香港普通法體系的獨立與公正。國際調解院總部落戶香港,更是國際社會對香港優良法治環境投下的「信任票」。

經濟形勢蓬勃發展。穩定的社會環境帶來了營商環境的持續優化,進而催生了香港經濟的強勁復甦。隨着社會秩序的恢復,全球投資者信心進一步鞏固。香港連續獲評全球最自由經濟體,國際金融中心排名穩居全球第三,資產管理規模超過4萬億美元。2025年母公司位於中國內地及海外的駐港公司數量達11070家,較2024年增長11%;初創企業數量突破5200家,同比增長11%,均創歷史新高。實踐證明,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系是保安全、保發展、保民生的善法。它不僅守護了「一國兩制」的底線,更讓香港在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中煥發新的生機與活力。

從「撥亂反正」到「價值重塑」

國安法實施後,香港特區在價值觀撥亂反正和重塑方面也取得翻天覆地的變化。

在國家觀念方面,實現了從價值錯位到「愛國愛港」的轉變。回歸後的一段時期內,香港國民教育缺失,青少年的國家觀念淡薄,「一國」與「兩制」的關係常常被顛倒。個別立法會議員辱罵國家、攻擊中央,肆意挑戰「一國兩制」底線,例如,2016年梁頌恆、游蕙禎宣誓辱華事件、鄭松泰侮辱國旗區旗事件等。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特區政府積極推動國家安全教育,通過學校教育、社會宣傳等多種管道,確立「一國」是「兩制」前提的認知,國家安全觀念逐漸深入人心,國家認同逐漸增強。這不僅為香港社會長治久安奠定了堅實的思想基礎,而且使「愛國愛港」價值觀成為社會共識。

在體制認知方面,實現了從肆意攻擊到政治認同的轉變。香港國安法實施前,香港社會長期面臨體制認同的嚴重撕裂,將「一國兩制」扭曲為「兩制對抗」,街頭暴力肆虐,「港獨」言論氾濫,這些現象本質上是對國家憲制秩序的惡意攻擊,直接挑戰了中央政府的管治權威。香港國安法的實施,加之選舉制度的完善,確保管治權掌握在愛國愛港人士手中,從制度層面夯實了體制認同的基礎,從根本上扭轉了特區政治體制運行失序的局面,鞏固了行政主導體制認同,優化了行政與立法的關係,提升了政府管治效能,實現了特區政治體制的正本清源。

在社會心態方面,實現了從撕裂對抗到凝聚團結的轉變。過去,「港獨」「黑暴」等歪理邪說一度氾濫,社會充滿撕裂和對立。然而,香港國安法的實施,使香港擺脫「泛政治化」漩渦,重塑了社會主流價值觀。社會凝聚力不斷提升,社會各界在國家安全的基礎上重建共識,增進互信與團結,實現了從撕裂到凝聚的轉變。

結論

實踐充分證明,維護國家安全與保障香港繁榮穩定是相輔相成、不可分割的有機整體。這一系列歷史性成就的取得,正是中央全面管治權與香港特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的生動體現。

在中央層面,中央政府始終站在戰略和全局高度,堅定扛起維護國家安全的根本責任,並且在把握正確方向、提供頂層設計和堅定支持保障等關鍵環節,確保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這一大是大非問題上立場堅定、旗幟鮮明。在香港特區層面,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在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賦予的高度自治範圍內,積極主動、全力以赴地在立法、執法、司法和教育等各領域全面推進各項落實工作。這些努力充分展現了香港特區各機關、各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共同守護國家安全的堅定決心。

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所取得的重大成就,是「一國兩制」制度優勢的集中體現。維護國家安全就是守護香港繁榮穩定,就是夯實「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根基,這充分彰顯中央全面管治權與特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統一的制度優越性,進而為「一國兩制」在新時代的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堅實法治保障與強大制度支撐。

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