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論風生/重判反中亂港主腦 保障香港營商環境\畢文泰

2026年2月9日,香港特區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對黎智英涉違反國安法案件作出判刑。這一時刻,猶如雷霆之錘落下,亦如正義之鐘敲響。其中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去年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三罪罪成,黎智英被判囚20年,同案其餘被告判囚6年3個月至10年不等。這不僅是對黎智英個人罪行的嚴厲懲處,更是對所有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強力警示。

彰顯罪刑相適應原則

黎智英作為反中亂港勢力的幕後「主腦」與「金主」,長期勾結外國勢力,假藉「新聞自由」之名,通過其創辦的媒體平台大肆發布煽動性刊物,散布謠言、煽動仇恨,企圖癱瘓特區政府、危害國家安全,其惡行纍纍,鐵證如山,罄竹難書。2019年黑暴期間,黎智英便公然呼籲外國勢力干預香港事務,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底線,損害香港社會穩定與市民福祉。法庭審訊歷時156日,證據詳盡,程序嚴謹,充分保障被告權利,最終認定其犯罪意圖與非法手段。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豈能得逞?這次判刑彰顯了罪刑相適應原則,黎智英遭到嚴懲是罪有應得,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此案判刑更警醒所有人切莫以身試法。

黎智英旗下媒體長期假新聞氾濫,屢屢刊發血腥、色情、暴力內容,不僅違背新聞專業性,更暴露了其作為政治操弄工具的本性。這些假新聞往往未經核實、誇大事實,甚至捏造事件,旨在煽動社會對立、製造恐慌與動亂。例如,在黑暴期間,《蘋果日報》頻繁發布扭曲事實的報道,渲染暴力場面,藉此擴大社會矛盾,破壞社會和諧與法治秩序。這樣的平台,根本沒有資格自稱「媒體」,其本質是反中亂港勢力的宣傳工具,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與公共利益。法庭的判刑,不僅懲治了個體罪行,更可以說是對亂港媒體違法行為的徹底清算。

黎智英案的判刑,不僅震懾亂港分子,更將帶來積極而深遠的影響。首先,它維護國安,築牢香港安全屏障。國家安全如磐石,方能護佑香港長治久安。過去亂局中,外部勢力與本地代理人勾結,導致社會動盪、經濟受挫;如今,判刑進一步彰顯了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威懾力,防範、制止及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讓香港擺脫亂象,專注發展。

其次,這有利穩定營商環境。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穩定乃投資者信心之本。如今香港的發展勢不可擋,吸引全球資金目光,判刑進一步鞏固了香港的穩定安全環境,有助吸引更多投資者。判刑後的外部勢力無端攻擊抹黑,注定徒勞。最後,它回擊西方抹黑,證明香港司法獨立、法治尊嚴不容置疑。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判刑有力反駁「司法不公」的謬論,讓世界見證香港法治的嚴謹與公正。

警醒市民樹立大局意識

是次判刑具有里程碑意義,彰顯法治、維護國安,警醒全港市民樹立大局意識。第一,主腦嚴懲體現違法必究,罪刑相適,為未來類似案件確立清晰標準。第二,它維護國安,踐行總體國家安全觀,確保香港憲制秩序堅如磐石,護佑繁榮穩定。第三,彰顯法治嚴謹,法庭不偏不倚,全面考慮罪行性質、行為後果及被告角色,遵循普通法原則,讓公眾見證法律的權威與正義。第四,有利穩定營商環境,讓香港在國際地緣複雜中化危為機,共謀發展。第五,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不能得逞,判刑揭示外部勢力的險惡用心,提醒港人居安思危,共同守護東方之珠。

民惟邦本,本固邦寧;香港各界當以為鑒,凝聚力量,開創由治及興的新輝煌。

香港湖北社團總會副會長、法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