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香港/切實維護國家安全 交出憲制責任答卷\林鳴謙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日前發布《「一國兩制」下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實踐》白皮書,把近年香港維護國安的制度建設、法律完善、執法司法實踐與宣傳教育串成一條清晰主線,向外界闡明一個基本事實:香港能否長治久安、能否拚經濟惠民生、能否吸引投資與人才,最終都離不開一套可預期、可執行、能問責的國家安全體系。同時,白皮書更是對社會共識的「理性校準」——把外界對個案的討論帶回憲制秩序與法治程序,避免被情緒與話術牽着走。

讀懂白皮書,最應抓住的一點,是它把「中央的根本責任」與「特區的憲制責任」次第呈現,強調兩者有機統一、相互支撐。中央堅定擔起根本責任,為香港維護國安提供方向、底線與制度保障;特區則必須以憲制責任為本位,把維護國安從「理念」落到「治理」,從「要求」落到「機制」。而今天香港社會最需要的,正是看見特區在履行憲制責任上的「真擔當、真落地、真成效」:不是停留在態度宣示,而是能在行政、立法、司法與社會動員四個層面形成合力,讓國安屏障既牢固又可持續,讓法治秩序既嚴明又可預期,讓市民生活既安穩又有盼頭。

特區敢於擔當履行責任

首先,履行國安憲制責任,離不開行政長官與特區政府敢於擔當、善作善成的治理氣魄。香港的維護國安工作不是單一部門的「專項」,而是牽涉政策統籌、制度設計、資源配置、跨部門協作的「系統工程」。行政長官作為特區首長與第一責任人,政府作為主要施政責任承擔者,必須在關鍵時刻挺身而出、在複雜局面下穩住方向,既要守底線,也要促發展;既要防風險,也要解民憂。更重要的是,行政主導不是「單向發力」,而是要把行政、立法、司法各司其職的制度優勢激活:行政要統籌協同、推動落地;立法要依法審議、完善制度;司法要依法獨立、公正裁判。當三者在憲制秩序內形成「分工清晰、互相配合、重在成效」的良性互動,國安工作就不會陷入碎片化與空轉,反而能成為城市治理的穩定器——讓香港在風高浪急的外部環境下仍能保持政策定力與社會秩序,集中精力拚經濟、謀發展、惠民生。

其次,特區歷史性完成基本法第23條本地立法,是履行憲制責任的關鍵一步,也是香港制度建設的一個里程碑。長期以來,23條立法未能完成,令維護國安制度在本地層面存在缺口,既不利於依法處理風險,也容易被外部勢力與本地反中亂港分子鑽空子、搞滲透、製造對立。完成23條立法,等於把長期欠賬補上,把制度短板補齊,讓香港維護國安從「依賴補救」走向「制度完備」。更深一層看,這不只是「立一條法」的技術動作,而是把香港維護國安的法律體系與執行機制更系統地嵌入「一國兩制」實踐之中:把底線規則講清楚,把邊界標準訂明白,讓守法者更安心,讓違法者無僥倖,讓社會從此少一分隱患、多一分穩定。完成23條立法的意義,也正在於它把「憲制責任」轉化為「制度成果」,把「應做之事」變成「已做之事」,為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提供更完整、更可預期的法治保障。

再者,特區執法、檢控、司法部門無畏無懼、恪盡職守,依法打擊危害國安犯罪,是把憲制責任落到最硬一環的關鍵。任何法律若只停留在紙面,社會就難以建立真正的秩序;任何底線若缺乏執行力,風險就會被不斷試探,甚至被放大。香港是法治社會,依法處理危害國安行為,核心不在於「誰的聲量更大」,而在於「證據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嚴謹、裁判是否基於法律」。執法要講證據與比例,檢控要講專業與標準,司法要講獨立與公正,三者合在一起,才構成一條能夠自我校正、能夠抵禦干預、能夠回應爭議的法治鏈條。也正因為如此,面對外界的抹黑與施壓,香港更應堅持按既定法律程序辦事:該調查就調查,該檢控就檢控,該審判就審判;當事人若不服裁決,亦可循既定程序上訴覆核。這種「用程序說話、用法律定分止爭」的堅持,才是法治社會最穩固的防線。國安工作之所以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正在於要讓法律不僅「立得住」,更要「行得正、行得穩、行得久」。

不斷提升居民國安意識

同樣不可忽視的,是特區政府持續加強宣傳教育,不斷提升居民的國安意識,這是履行憲制責任最具「長周期」的部分。國安不只是執法司法的問題,更是社會認知與價值基礎的問題。若社會對國安的理解停留在口號層面,就容易被謠言與話術帶偏;若公眾缺乏基本辨識力,就容易把外部勢力的「包裝敘事」當成真相,把危害行為的「政治塗脂」當成正義。宣傳教育的重點,不是把社會變得緊張,而是讓社會變得成熟:讓市民懂得國安與日常生活的關係——它關乎社會秩序能否穩定、法治環境能否可靠、經濟民生能否改善、青年發展能否有路。當國安意識成為普遍常識,社會對危害行為就會更有免疫力,對外部干預就會更有抵抗力,對依法問責也會更有理解力。這種「由知到信、由信到行」的社會基礎,才是國安屏障最深厚、也最持久的一道牆。

高等法院日前就黎智英案作出判刑,黎智英作為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依法受到嚴懲,這是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第一宗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的案件,彰顯了國安法律的威嚴與效力。此次白皮書的發布,不只是一次總結,更是一個提醒:香港要行穩致遠,必須把憲制責任履行得更扎實,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把治理效能轉化為市民可感的成果。面對複雜多變的外部環境,香港尤其要保持戰略清醒。只要香港沿着這條路走下去,「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必將在更高水平安全的護航下持續釋放,香港的繁榮穩定也必將在更扎實的憲制答卷中越寫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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