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平台反壟斷指引 明確8項風險

【大公報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印發《互聯網平台反壟斷合規指引》,為平台經營者劃出清晰明確的「紅線」,提出8個場景中的新型壟斷風險,包括平台間算法共謀、「二選一」行為、「全網最低價」等。

有關《指引》要求,平台經營者應遵循針對性、全面性、穿透性和持續性四大原則,開展反壟斷合規管理工作,實現規則公平、算法向善、競爭合規,切實承擔反壟斷合規主體責任,健全反壟斷合規制度,加強反壟斷合規管理,依法競爭、合規經營,不得利用數據和算法、技術、資本優勢、平台規則等從事《反壟斷法》禁止的壟斷行為。

市監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該《指引》重點規定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經營者集中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4類壟斷風險。

《指引》規定了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經營者集中,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4類壟斷風險,還列舉8個風險示例,包括平台間算法共謀、組織幫助平台內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平台不公平高價、平台低於成本銷售、封禁屏蔽、「二選一」行為、「全網最低價」、平台差別待遇。

其中,平台經營者識別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風險,通常首先界定相關市場,評估在相關市場是否具有市場支配地位、是否實施相關行為,再結合是否具有正當理由以及相關行為是否排除、限制市場競爭,具體分析是否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