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 讀/老人摔倒稱受嚇 向攙扶學生索賠22萬
天價索賠,好人難做⁉距離2月26日訴訟案開庭僅剩不到一周,福建莆田去年發生的一宗「扶老人被索賠」事件再度發酵。誰是誰非,各方議論紛紛。
2025年3月15日,兩名騎電動車的初中女生扶起騎單車摔倒的六旬老人朱某,卻因違規騎行電動車且未靠右駛,被交警認定承擔次要責任,面臨22萬餘元(人民幣,下同)索賠。隨着完整監控視頻曝光,事發細節逐漸清晰,如今爭議點有二:一,老人究竟因何受驚嚇摔倒;二,索賠22萬是否「獅子開大口」。\大公報記者 蔣煌基福建報道
根據網絡公開的部分起訴書截圖及監控視頻,事發地點位於莆田市城廂區東海鎮上圖村一處十字路口。監控視頻完整記錄了全過程:朱某騎單車直行時,為避讓一輛左轉的白色轎車,車身向右傾斜,騎行一段後靠近路口連人帶車摔倒。而就在此時,兩名騎電動車的初中女生從側向路口駛出,雙方沒有任何物理接觸,相距約一米。
女生未滿16歲違規騎電動車
「兩個孩子看到老人摔倒,還小聲商量了一句『扶吧,沒事』,然後停下車跑過去,先扶起單車,再把老人攙扶起來。」其中一名女孩的母親鄭女士接受內地媒體採訪時說。出於本能的善意舉動,成為噩夢的開始。被扶起後,朱某當場攔下孩子,稱是被女孩們的電動車嚇到才摔倒。警方調取監控後,清晰顯示雙方無接觸,但交警的責任認定讓女孩家屬難以接受。根據公開信息,當地交警判定兩名女生承擔次要責任。理由是女生未滿16周歲違規騎電動車,且轉彎時未靠右行駛(監控顯示其左轉時切到路口左側,屬逆行一小段),對事故有「間接影響」。
索賠總額相當住院費10倍
根據起訴書,朱某將兩名女生及其法定監護人告上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法院,案號為(2026)閩0302民初946號,索賠醫療費、營養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224307.73元,並要求被告承擔全部訴訟費。案件定於2026年2月26日上午9點在靈川法庭第一法庭開庭審理。
公開信息顯示朱某實際住院僅12天,醫療費為2.67萬元,索賠金額中殘疾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佔比極高。有網友認為,「索賠22萬太離譜了,這完全是獅子開大口」。
尤其引發公眾猜疑的,是目前幾乎是隱身狀態的白色轎車。在該起事故的責任認定和後續索賠中,這輛白色轎車及其駕駛員始終「隱身」,未出現在事故認定書內,也未成為索賠對象,有關細節料成為庭審焦點之一。
「女兒鬱鬱寡歡,開始懷疑人生」
鄭女士是一名普通打工者,面對22萬餘元索賠滿是無助。她稱女兒事發後「整日鬱鬱寡歡,不敢出門,不願上學,開始懷疑為什麼課本裏教的道理,到了現實中就完全變了樣」。
2006年南京彭宇案,曾以「你沒撞人為什麼要扶」的判決邏輯,深刻影響了一代人對「扶不扶」的判斷。此後近20年間,類似案件屢屢上演,司法的態度卻在悄然轉變,逐漸向善意施救者傾斜:2020年海南案,女子施救九旬老人反被索賠24萬,法院駁回原告訴訟請求;2022年天津案,女民警扶人墊錢反被索賠,訛人者被刑拘;2023年上海地鐵案,施救者魏先生被判決不承擔責任。
2025年湖南常德案更出現戲劇性一幕:尹先生扶起摔倒老人,反被家屬指控「肇事逃逸」,他花十幾天排查監控自證清白後,對方僅丟下一句「對不起」便離開。這些案例表明,司法實踐正在回歸「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對善意施救者的保護日益明確。人們期待,莆田案的判決既能準確釐清事件各方的責任,又能保護每一份善意。

字號: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