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你知/保薦人須獲證監會發牌

  圖:本港新股市場結構不斷演變,過去以金融業上市為主,現階段科技業漸成主角。

企業若要在港上市,必須委任至少一名保薦人。根據《上市規則》,保薦人是由證監會(SFC)發牌、獲准在港進行第6類(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受規管活動的持牌法團,並獲港交所納入保薦人名單。

保薦人的工作貫穿IPO流程,角色多樣。核心功能在於協助企業撰寫招股書、向港交所提交申請版本招股書,以及答覆港交所詢問、協助企業補充材料或作出解釋,確保審批程序順暢;此外,保薦人時常與其他投行組成承銷商(Underwriter)團隊,上市後負責執行綠鞋機制,通過買賣股票來穩定股價,從而起到護盤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