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全國兩會/助力大灣區構建綠色燃料供應鏈

  圖:3月8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香港代表團舉行開放團組會議。\新華社

8日上午,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香港特別行政區代表團全體會議在人民大會堂香港廳舉行,審議生態環境法典草案。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主任周霽參會,代表團副團長陳勇主持會議。與會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紛紛結合香港發展實際建言獻策,為法典完善及國家生態文明建設貢獻香港智慧。\大公報記者 李慧妍

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黃玉山認為,生態環境法典草案內容兼具中國特色與時代特徵的系統性法典,在全球環保立法中實屬罕見。他針對草案提出五點具體建議,一是建議在相關章節增加關聯性生態系統協同保護的法律規定,契合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理念;二是在大氣污染防治部分補充室內空氣污染等持久性新興污染物的防治內容;三是完善生態影響評估要求,理順項目建設必要性與生態敏感度的關係,明確原地、異地等補償方式;四是加大環境違法行為處罰力度,提升對企業尤其是大型企業違法的懲戒效果;五是構建數字化生態環境監管體系,運用人工智能、大數據技術開展規劃、監測、生物多樣性管理等工作。

推動引入國際環保標準

設生態補償協調機制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林至頴表示,香港作為大灣區核心城市,其生態環境質量關乎國家整體生態安全,當前大灣區跨區域環境治理存在標準銜接需求,建議在法典「區域協同」或「特別規定」章節增設粵港澳大灣區生態協同原則性條款,明確支持香港參與大灣區大氣、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護的規則銜接,推動國際先進環保標準引入大灣區,設立生態補償協調機制。他還指出,香港正迎來向國家綠色能源戰略關鍵樞紐轉型的機遇,可發揮「綠色標準轉換器」作用,打通綠色燃料跨境供應鏈,建設可持續航空燃料中心;同時擔當「綠色能源組織者」,將能源安全納入國家體系,構建新型燃料供應鏈,鞏固國際航運中心地位。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蔡毅對生態環境法典草案表示贊同,認為低空經濟是改善生態環境的重要舉措,建議依託粵港澳大灣區優勢共建世界級跨境低空經濟。他提出五大具體建議,包括組建三地管理委員會、劃定跨境飛行道並實現飛行計劃三地同步審批,在河套共建聯合實驗室、設立國家飛行審定分中心推動標準互認,統一起降場等設施標準並發揮香港金融優勢提供資金支持,實行低空數據跨境流動白名單制度、制定生態要求,優先開通物流專線並逐步拓展客運與觀光航線。他表示,此舉將提升發展效率、加快國際化步伐,還能降低跨境物流成本、完善應急救援體系,為邊境地區低空經濟發展提供參考,以低空經濟助力綠色生態建設。

組建粵港澳管理委員會

劃低空經濟跨境飛行道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鄺美雲認為,生態環境法典草案的出台是我國環境治理邁向體系化、法典化的重要里程碑,將分散的環保法律整合於同一框架,明確各方生態保護義務,是依法治國的重要體現。她針對草案提出兩大建議,一是增設「區域差異化生態治理條款」,在總則或分編中加入因地制宜原則,授權地方結合資源稟賦予發展階段制定彈性實施細則,明確國家定最低標準、地方可提高的要求,破解現行法律「一刀切」問題;二是增設公眾參與與資訊透明專章,將環境信息公開、環評公示、公眾訴訟權利以專章固定,提升條款可操作性,避免原則性表述。她表示,法典化建設需兼顧統一性與靈活性,希望相關建議為草案完善提供參考。

建設國際高端人才高地

培養人才服務國家雙碳目標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朱葉玉如表示,生態環境法典兼具現實性與國際性,系統性回應了全球環境挑戰,不僅是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的里程碑,更為全球環境問題解決提供了可行的中國法治方案。在國家加快綠色轉型的背景下,香港可發揮橋樑紐帶作用,從三方面助力國家綠色發展:一是聚焦科技創新,發揮原始創新優勢攻克核心技術,加強與大灣區內地城市協同推動成果轉化;二是擔當「超級聯繫人」與「超級徵集人」,助力國家高水平對外開放,提升我國全球治理話語權;三是建設國際高端人才高地,招攬全球頂尖人才,依託北部大學教育城培養兼具國家情懷與國際視野的青年人才,服務國家雙碳目標。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李聖潑認為,生態環境法典草案作為我國第二部法典化法律,系統整合了生態環境相關法規,破解了不同時期立法的矛盾問題,為綠色產業發展提供了穩定法治保障。他指出,法典將綠色低碳發展獨立成篇,把碳達峰碳中和從戰略決策上升為法律制度,健全了應對氣候變化法律體系,既展現了國家科學立法、以民為本的法治精神,也彰顯了我國對生態保護的重視及全球氣候治理的莊嚴承諾,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提供了中國思維與方案。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曉峰特別肯定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回應「雙碳」目標的綠色低碳發展編,以及突發事件應對與監測預警閉環機制,認為顯著提升風險防控能力。陳曉峰還關注到三審稿中部分條款存在「公民」與「個人」表述混用的問題。他建議在最終審議階段將普遍性環保義務的主語統一為「個人」,並確立屬地管轄原則,確保所有在華自然人均受約束。他強調,這一字之差關乎法典適用的完整性,能有效消除「排外豁免」隱患,確保法典落地嚴絲合縫,實現良法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