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決打擊/懲治「台獨」頑固分子 捍衛國家安全

今年「兩高」報告首要部分,均提到對「台獨」頑固分子的懲治,堅決捍衛國家安全。最高法報告點名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李延賀,對其依法定罪判刑。這也是報告中首個典型案例。

最高法院院長張軍在報告中回顧2025年工作時表示,法院深化反顛覆、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鬥爭,推進反恐維穩法治化常態化。報告特別提到,法院貫徹反分裂國家法,嚴懲「台獨」頑固分子,對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李延賀依法定罪判刑。

最高檢察院檢察長應勇在報告中指出,檢察機關堅決捍衛國家安全,依法從嚴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堅決打擊敵對勢力滲透、破壞、顛覆、分裂活動。去年,最高檢完善反恐怖、反分裂檢察辦案協作機制,依法保障新疆、西藏等地持續穩定。在涉港涉台工作方面,報告強調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促進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並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

公開資料顯示,李延賀係台灣「八旗文化」出版社總編輯富察的本名。去年3月,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發言人陳斌華介紹,富察(李延賀)於2023年被大陸國安單位拘捕。2025年2月17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其犯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萬元。宣判後,當事人當庭表示認罪,在法定上訴期內未提起上訴,相關判決已依法生效。\大公報記者趙一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