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職盡責/完善行政主導 提升施政與管治效能
全國人大常委、香港特區立法會主席李慧琼表示,行政主導是《基本法》確立的香港憲制秩序核心之一,回歸以來香港治理一直沿着這一體制運作。國家領導人多次重申堅持並完善行政主導,正是希望在新時代背景下,香港能夠在現有體制框架內不斷自我革新,最終提升施政與管治效能。
李慧琼解釋,在香港的建制基礎與行政主導體制下,特區政府提出法案、政策、施政報告及財政預算案後,立法會議員向來秉持原則予以支持,並結合實際提出諸多優化意見,這本身就是立法會履行監督職能的體現。相應地,立法會的核心職責,並非與政府「對立」,而是在依法履職的前提下,對政府所提各項方案進行嚴格審議,在過程中廣泛吸納社會各界及專家意見,提出修改建議,協助完善方案,這正是立法會監督職能的具體體現。她強調,政府提出的政策不可能十全十美,立法會通過專業審議和理性討論推動優化,過往實踐也顯示,特區政府一直樂於並積極吸納議員的合理意見。
建立民意收集機制
展望未來,立法會會在現有基礎上,與議員及行政機關共同探討更完善的民意吸納機制。目前全體議員已開設社交平台賬號,約三分之二議員已設立或將設立地區或界別辦事處,預計不久所有議員都會擁有辦事處,方便市民就近反映意見。市民亦可通過寫信等方式表達訴求,立法會計劃在此基礎上建立更系統、更有序的民意收集和梳理機制。
李慧琼表示,中央多次強調堅持行政主導,其核心目的是希望香港在這一體制下,令施政更貼近社會實際,更有效推動經濟發展、改善民生、回應市民核心關切。立法會深知市民對其表現的要求與期望不斷提高,過去工作有優化空間。未來,立法會會持續完善工作機制,在堅持並完善行政主導的憲制框架下,更好發揮應有作用,為香港長遠繁榮穩定作出更大貢獻。\大公報記者 李慧妍北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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