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以規則銜接破題 以深度融合賦能

昨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在全國人大會議所做工作報告中提到,人民法院保護港澳台同胞合法權益,過去一年審結相關案件31000宗,亦提到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司法規則銜接。報告彰顯了國家對港澳居民合法權益的維護,也折射出大灣區規則銜接的迫切性。當前,香港各界熱議「十五五」帶來的發展機遇,而與大灣區的規則銜接,不僅是香港對接國家戰略的重中之重,更是香港高質量發展的破題之眼,關乎香港「十五五」時期的發展成效。

中央始終高度重視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多次明確要求推動三地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十五五」規劃綱要草案進一步細化相關部署,賦予香港更多的重要定位,為香港深度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提供了遵循與指南。這種融合絕非簡單的「物理對接」,而是要在堅守「一國」之本的前提下,充分善用「兩制」之利,實現深層次的「化學反應」,探索出一條符合大灣區實際、彰顯制度優勢的規則對接路徑。

大灣區建設是在「一國兩制」框架下,涉及三個關稅區、三種貨幣、三種法律制度,規則銜接的複雜性、艱巨性前所未有。相較於基礎設施「硬聯通」,以規則銜接為核心的「軟聯通」仍顯滯後,已成為制約三地融合發展的主要瓶頸。唯有在規則銜接上取得實質性突破,才能有效打破要素流動壁壘,充分釋放大灣區的整體優勢。

司法規則銜接是推進三地融合、破解發展瓶頸的重要切口。近年來,內地與香港的司法合作持續深化、成效顯著:最高人民法院與香港律政司建立起恆常對接平台,為跨境司法合作提供保障;已有600多名港澳律師順利獲得內地執業資格,等等。但客觀而言,這些舉措仍局限於試點階段,尚未形成系統化、常態化的運行機制。

推進規則銜接,核心是實現「銜接」而非追求「統一」。以司法規則為例,絕非要改變香港普通法體系,而是在尊重兩地制度差異的基礎上,通過機制創新實現規則的協調與互認,為跨境要素流動提供穩定、明確的預期。此前深港醫療數據跨境通道的順利開通,就以「政府主導、技術驅動、安全可控」的模式,為數據跨境規則銜接提供了可複製經驗。在產學研合作、金融市場互通等其他領域,也要主動打破思維定式與利益藩籬,推動規則銜接走深走實。

回望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以來的歷程,三地融合發展取得了一系列成效,但主要體現在項目合作層次,尚未上升到制度設計與立法完善的高度。這一現狀的形成,既有規則對接本身複雜性帶來的客觀因素,也有香港部分群體受舊有思維束縛的主觀原因,對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顧慮、對失去自身特色的憂慮,都在一定程度上成為阻礙三地深度融合的思想障礙。

當前,香港各界高度關注全國兩會進程,全面對接「十五五」規劃、主動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已成為香港社會的廣泛共識,「加快融合、共謀發展」的思想阻礙大幅減少。與此同時,香港正着手制定首份五年規劃,積極將國家頂層設計轉化為本地發展的具體行動,這為推進規則銜接、實現深度融合提供了重要契機與有力支撐。

規則銜接之路雖充滿挑戰,但我們有足夠的信心與底氣打破發展瓶頸──有中央的堅強支持、特區政府的積極作為、社會各界的同心協力,還有前期試點積累的寶貴經驗。期待各界以對接「十五五」規劃為契機,以規則銜接破題、以深度融合賦能,在主動服務國家高質量發展的過程中實現自身更好發展,書寫香港由治及興的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