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雄德:研北都興建體育設施 劉永松:「五年計劃」作階段評估
香港教育大學健康與體育學系高級講師雷雄德在接受《大公報》訪問時表示,體育園開幕首年掀起的全城運動熱,帶旺相應的產業發展。然而,基於它屬於商業運作的場地,加上亦有客觀上的限制,導致緩解香港競賽場地不足的效果相對有限,他建議政府在北部都會區作出更多關於競技場地和悠閒設施的規劃。至於香港浸會大學體育、運動及健康學系教授劉永松則認為體育園需同政府訂立階段式KPI,以「五年計劃」的方式評判體育園的體育活動是否達標。
雷雄德表示,體育園已努力為市民提供參與運動的機會,例如在園內舉行一些太極、新興運動的活動,吸引人流帶旺周邊地區的發展。不過,他坦言體育園所涵蓋僅是附近區域的民眾,若從普及體育看,很難經常要求偏遠區域的市民跨區參加活動。他認為目前體育業界所述的場地不足,定義是指競技比賽場地的不足,和悠閒運動設施的要求不同。
體育園租金限制租用率
他續指,體育園屬於商業運作的場地,這意味着能夠租用體育園場地的賽事組織者或市民,都需要具備相當的經濟條件。他以一般學校的運動會為例,學校到康文署租場的價格,會與租用啟德青年運動場相差可高達二十倍,形成難以增加對租用園內場地的次數。
對於北都未來發展計劃,雷雄德稱目前政府在北都對體育設施的規劃僅有東面紅花嶺做郊野公園,嚴格上並非上述欠缺的競賽場地。按照政府目前只提出建立一個劍擊館而言。雷雄德建議政府屆時以北都人口為參考,按比例增設相應體育設施,他補充香港需向內地及部分外國城市學習,後者擁有可以舉辦不同類型、不同項目文體活動的文體中心場館。
劉永松則認為,體育園首年在舉辦活動日數雖然未達政府所定的指標,但在經濟收入、盛事舉辦方面取得不俗數據,故不同意體育園「未達標即代表不及格」的說法。劉永松指出,政府應該與園方訂立階段式KPI,例如建立3至4個「五年計劃」的階段式評估措施,幫助體育園培養出屬於本地的運動產業鏈及品牌效應。
對於體育界場地不足的問題,劉永松認為香港要與大灣區其他城市合作,以香港國際化的有利條件作為龍頭,帶領大灣區向着運動盛事的發展方向進發,形成互補關係。跨城市合作方面,香港財政運作、行政方面要同大灣區其他城市互相磨合,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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