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你知/同股不同權保障創辦人控制權

同股不同權(Weighted Voting Rights,簡稱WVR)是指一家公司發行兩類股份,包括A股及B股,兩者在財務權益上並無分別,例如收取股息的比例一致,惟在公司的決策層面,即所謂的投票權便有所不同,A股每股擁有1票投票權,但B股(特權股)每股現時最多擁有10票投票權。

同股不同權架構有助企業創辦人擁有主要的投票權,即使股權攤薄,亦不會影響投票權與控制權,能保障企業策略持續性及穩定性,故依賴創辦人為決策主導的科技企業歡迎這規定。

以往香港一直沿用同股同權制度,但在2014年,阿里巴巴(09988)曾計劃來港上市,惟因香港實行同股同權規定,令採用同股不同權的阿里巴巴轉至美國上市。為吸引更多創新產業公司來港上市,港交所在2018年改革上市規則,容許同股不同權公司在港上市,小米(01810)成為第一家。